教基提案〔2021〕40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自闭症患儿提供针对性特殊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举措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努力推动自闭症儿童教育发展。
一是增加自闭症儿童就学机会。针对自闭症儿童不断增加的情况,从2014年开始,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在连续实施的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把自闭症儿童纳入特殊教育范畴予以统筹,努力创造条件扩大自闭症儿童入学机会。推动各地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要求,通过轻度自闭症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的在特殊教育学校或自闭症教育学校就读,极重度不能到校就读的通过送教上门方式就读,努力做好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安置工作。
二是加大特殊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中央财政特教专项补助经费每年投入4.1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20.5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2016年起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6000元,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教学校执行。逐步建立残疾学生资助制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上述经费支持均覆盖自闭症儿童。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截至2020年,全国共有公办独立设置的自闭症教育学校3所,在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设有自闭症教育部,普通幼儿园和中小学积极接收具备普通教育能力的自闭症儿童。
三是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推动师范类院校积极在特殊教育专业中探索设立自闭症儿童教育方向、开设自闭症相关课程,培养自闭症儿童教育专业教师,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在特殊教育专业中设置自闭症儿童教育培养方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均在特殊教育专业开设自闭症儿童教育相关课程。委托北京师范大学举办全国自闭症儿童教育师资高级研修班,鼓励地方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增加有关自闭症教育方面的内容,提高教师自闭症教育康复的专业水平。
四是加强自闭症儿童教育教学研究。先后委托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普通学校中的自闭症儿童教学模式研究》《自闭症学生教育教学资源库框架研究》等课题,形成了一批应用成果。推动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方成立自闭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成立自闭症儿童教育研究中心,促进自闭症教育研究和专业化发展。指导中央电教馆制作《推进融合教育支持自闭症学生随班就读》系列微课视频,探索建设孤独儿童教育教学资源。
经过不懈的努力,近年来我国自闭症儿童教育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但自闭症儿童教育起步晚、基础弱,整体水平较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你们提出为自闭症儿童提供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和相应保障等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编制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过程中予以采纳吸收,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大自闭症儿童受教育机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举办自闭症儿童专门学校,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扩大自闭症教育部(班)招生规模,鼓励普通中小学接收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自闭症儿童,帮助更多的自闭症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积极发展自闭症儿童学前教育,尽早为其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
二是加大自闭症教师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自闭症儿童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增设自闭症儿童教育专业。推动各地改进地方和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将自闭症教育内容进一步纳入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中,提升教师自闭症教育专业化水平。
三是完善自闭症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组织开展自闭症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研制工作,增强自闭症儿童教育的针对性。鼓励和引导自闭症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自闭症部(班)在自闭症儿童教育教学方面进行探索。征集优秀教学案例并宣传推广,努力丰富自闭症儿童教育的渠道、方式和载体。
四是推动医教、康教与科教融合。建立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专业人员的合作,提高包括自闭症儿童在内的残疾儿童的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指导学校、自闭症儿童家长掌握科学知识和基本教育方法,不断提高自闭症儿童教育质量。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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