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306号(教育类4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基提案〔2021〕49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国建立儿童电影校园放映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现答复如下:

  您对儿童电影放映机制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借鉴意义。影视教育是中小学德育、美育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教育部、中央宣传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多措并举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政策指导

  教育部会同宣传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24号)文件要求,把影视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美育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好优秀影片的育人作用。指导各地各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提出要统筹安排地方和学校课程,开展影视专题教育。

  二、加强电影内容审查把关

  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电影备案、立项和审查中做到关口前移,严把导向和内容关,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片严格审改,修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通过。1996年,教育部会同原文化部和原广电部共同成立中小学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遴选并向广大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迄今已累计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包括少儿题材电影在内的各类电影作品39批、400余部。

  三、加强电影创作指导和扶持

  中央宣传部在中国电影华表奖、金鸡奖等重要电影评奖中设置少儿题材奖项,引导和鼓励少儿题材影片创作生产。每年通过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等对少儿题材影片、动画影片等进行专项资助,2018年以来共资助少儿题材影片和动画电影38部,共计4090万元。此外,还通过民间经典故事动画电影项目,给予15部动画电影共计2280万元资助。

  四、丰富少年儿童观影渠道

  宣传文化部门进一步丰富少儿观影渠道,推动一大批适合中小学生观看、艺术和技术水准较高的影片进入电影院放映,既有“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主旋律影片,也有老少咸宜的动画片;推动部分地区组建校园院线,可以送电影进校园;推动电视台如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各地开设的少儿频道等积极播放适合少儿观看的影视内容;推动各视频网站购买版权后播放适合少儿观看的视频内容(含电影);指导各地各校用好多媒体教室,使用多种媒介方式为学生播放影片。教育部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开设“影视教育”专栏,上线一批优质影视资源,供全国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学习使用。推动“光明影院”进特教学校,为视障人群讲解优秀影片。这些观影方式覆盖线下线上,努力贴近和满足中小学生的观影需求。

  五、丰富影视教育工作载体

  要求各地各校开展灵活多样的学生影视艺术活动,组织学生定期观看推荐影片,举办电影节、电影周、电影专题展映活动等。连续举办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组织开展影片推荐、影片展映、中小学影视教育论坛等活动。推进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区工作,确定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等10个地区为影视教育实验区,为在全国进一步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探索可行的做法。指导开展“看电影连环画学党史”活动,从优秀影片中精选出100部电影,改编成100本红色经典连环画,以电影连环画的方式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

  六、支持保障儿童电影放映

  指导各地宣传部门和影片发行放映机构要坚持公益原则,在片源、票价、观影场所和放映设备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学校开展影视教育活动,为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影片提供服务。国家已建立起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全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进一步提高中西部义务教育学校运转保障水平。各地可统筹财力,支持学校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继续遴选并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开发影视教育资源,推动各地积极开展影视教育活动。继续举办好“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不断丰富电影周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优秀影片对中小学生的德育和美育功能。抓好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区工作,为在全国深入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探索可行的做法。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