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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960号(教育类363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基提案〔2021〕500号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落实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劳动教育问题的分析和建议有针对性,对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具有借鉴意义。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劳动教育,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劳动教育。

  一、加强政策指导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出台《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劳动教育目标、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进行了细化。指导地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与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分学段开展劳动教育。小学低年级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中高年级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注重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安全意识。初中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和安全意识。普通高中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理解劳动创造价值。

  二、完善劳动课程设置

  在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其他课程适当融入劳动教育内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修订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课程方案中明确劳动必修课的课时及学分要求,普通高中语文、思想政治等课程教材中增加劳动主题学习要求。2019年启动义务教育课程修订,形成课程方案初稿,明确设立劳动必修课,研究提出义务教育劳动课程实施的指导性要求,同时在有关学科课程标准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要求。

  三、拓展劳动实践场所

  教育部在全国建设了一批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遴选命名了两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基本形成了以营地为枢纽,以基地为站点的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体系,涵盖各类农业基地、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重大工程基地等,为各地结合研学旅行、团日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劳动实践创造条件。指导各地利用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营地)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活动。推动地方拓展学工、学农以及服务性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并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

  四、强化研究指导

  2020年,教育部成立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劳动教育指导专委会,委员包括高校劳动教育研究专家、教研机构专家、中小学校长等,指导全国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2021年,教育部遴选命名了一批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深入开展跟踪研究和行动研究。指导各地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通过协同创新、校际联动、区域推进,提高劳动教育整体实施水平。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支持劳动教育研究,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设立劳动教育研究项目。

  五、强化协同配合

  指导各地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协同实施机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社区宣讲等途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明确家长的劳动教育责任,让家长主动指导和督促孩子完成社区劳动任务。指导各地各校充分利用少先队、共青团、党组织以及学生社团等方面的力量,合理开展包括公益劳动在内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六、完善评价督导机制

  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地方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鼓励、支持各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劳动教育过程检测与记实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加强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的督导。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第三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拟新增劳动教育作为独立的学科领域,监测学生劳动教育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全面覆盖“五育并举”,切实推动加强劳动教育,引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推动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创新劳动教育方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完善督导与评价体系,持续提升开展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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