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建议〔2021〕35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您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借鉴意义。教育部、全国妇联、民政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政策指导,协同推进工作。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领导小组主要统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指导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一〔2012〕15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等文件,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计划,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全国妇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9〕27号)等文件,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心理健康。
二、加强教育引导,列入课程计划。推动各地各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列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安排一定课时,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融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等必修课程中,设置“健康、安全地生活”等专题,融合相关学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对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求做了系统设计,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时约占九年总课时的11%,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必修学分12学分,落实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促进学生身体与心理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丰富培训途径。成立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下设心理健康教育专委会),强化决策咨询、教学研究和实践指导,研制《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力度,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纳入“国培计划”项目,分期分批进行国家级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培养。组织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培训班和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示范班,2020年培训1万余名教师,带动各地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注重教师源头培养,支持高校增设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四、创新服务载体,开展宣教活动。推动各地各校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角色扮演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栏,上线一批优质资源,供全国中小学师生学习使用。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的36万所社区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青少年心理学知识普及、个性化家庭教育咨询和指导等服务。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指导村(居)委会配合并支持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心理健康辅导等领域。
五、深化教育改革,减轻学生负担。指导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要求,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明确了学生评价应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并对改进评价方式提出了要求。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有关文件,创新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密切家庭、学校、社区合作,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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