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建议〔2021〕535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学龄前儿童早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心理健康是学龄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其未来学习和发展的基础。教育部高度重视学龄前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幼儿园和家长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开展保育教育,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一是加强科学保教工作指导。印发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社会领域对发展幼儿良好的情绪情感、交往能力和归属感等方面提出了专门要求。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幼儿园应当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园营造温暖、关爱、平等的集体生活氛围,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在生活和游戏中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建设。印发《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明确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的培养应关注幼儿心理健康,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掌握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积极性、自信心,能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纲中,将心理咨询作为教师的必备能力,要求掌握教育教学和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能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幼儿身心发展的实际问题。
三是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指导。连续十年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每年确定不同主题,引导家长倾听、理解、尊重幼儿,营造良好的家庭亲子氛围,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全国妇联、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规范推进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针对包括学龄前儿童在内的不同年龄段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指导内容。全国妇联通过微信公众号、举办讲座等形式,普及儿童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家长预防、发现、干预心理问题的能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改革。优化师范院校培养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的学前儿童发展专业基础,注重培养师范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加强教研指导,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及时研究解决教师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二是继续加强科学育儿宣传。继续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配合各级妇联组织,利用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服务阵地,面向广大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家园配合,共同做好学龄前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积极研究制订“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指导意见”,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衔接配合机制,形成育人合力,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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