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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10323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1〕612号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生过早放学严重影响青年家长工作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问题很有针对性,随着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双职工家庭孩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放学后无处去的问题日益凸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点半”问题,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明确提出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并提出努力实现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在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的目标。针对您关心的问题,教育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通过推行课后服务解决“三点半”难题。按照《“双减”意见》要求,教育部周密部署,深入推进,一手抓减负、一手抓提质,推动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保障时间“5+2”(每周开展5天、每天至少2小时),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条件保障要到位。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还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一方面,利用课后服务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让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教育部建立了直通20万所学校的落实“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99.2%的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提供了课后服务,90%的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有效解决了家长接孩子难题。据中青报调查,72.7%的受访家长反映教育焦虑有所缓解。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85.4%的家长对学校课后服务表示满意。

  二是通过规范校外培训和民办教育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双减”意见》明确提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规范校外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部署安排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各地依据常住人口规模积极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同时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调控,防止过高收费。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教育管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三是通过发展学前教育减轻家长负担。截至2020年底,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6%,“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教育部将启动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推动各地结合实际需求,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支持幼儿园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严肃查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相关违规培训活动和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培训,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和开展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家长负担,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把家长的“操心事”变为“暖心事”。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2月3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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