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建议〔2023〕154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规范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始终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认真履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不断健全教育关爱机制,提升教育关爱水平,促进其健康成长。针对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制定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措施
2013年1月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1 号),明确了留守儿童工作的基本原则,提出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逐步构建社会关爱服务机制等要求。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202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加强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优先保障寄宿、交通、营养需求,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二、组建留守儿童教育专业队伍
2016年2月,教育部重点指导各地加强留守儿童关爱队伍建设,将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重点提高班主任、教师、心理教师、宿舍管理人员等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参与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三、完善留守儿童教育评价机制
教育部要求各地强化留守儿童工作激励问责,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指导各地落实有关政策,细化相关工作要求,把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做细做实。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团体开展留守儿童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师范生留守儿童教育指导培训,强化专业支撑。进一步督促各地健全工作推动机制,定期开展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专项督查。同时,将进一步指导各地落实《义务教育评价指南》,将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内容。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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