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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82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3〕282号

  您提出的“关于家校社协同推进‘双减’提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家校社协同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健全人格培养,教育部高度重视协同育人工作,将其作为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工作指导

  2023年1月,教育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推动各地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协同的育人机制。4月,教育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系统部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更加完善。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设“家庭教育”专栏,遴选上线“家庭教育观念”“家庭教育方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家庭教育专题资源,供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免费使用。宣传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指导家长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式方法,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组织主流媒体通过刊发专栏等形式,持续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宣传展示各地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三、提升教师能力

  2020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研制出台《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班级管理)》,指导班级管理有关的培训项目中,设置家庭教育观念与方法、家校沟通的有效方式等研修主题,促进教师在家校沟通与合作方面专业发展。2021年4月,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部署“十四五”时期“国培计划”,强调要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提升的培训。2021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21〕2号),对“家校(园)沟通”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师范生熟练掌握人际沟通的基本方法,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拓宽师生、家校、校企沟通交流的渠道和途径,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企业、社区等进行有效交流。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3年9月7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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