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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444号(教育类3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51号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学科评估周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学科评估周期适当延长的建议

  您提出适当延长评估周期至6年的建议,对今后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学科评估经过17年的发展,形成了“四年一轮”的周期。实际上,类似水平、成效、排名性质的评估,如QS、THE、软科等均是每年开展。考虑到研究生培养周期和科研成果的形成周期,并考虑时效性,我们经过广泛调研,形成评估周期为4年的评价机制,既有利于高校及时了解学科现状、优势与不足,又能较为及时的反映阶段性人才培养成效。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就学科评估周期广泛征集各界意见,根据新时代的教育评价要求,按照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重新论证评估周期问题。

  二、关于尽早公布下一轮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议

  您提出学科评估应尽早公布下一轮的评估指标体系,各单位有充足时间去准备和填报各项数据材料,更全面地体现学科建设发展成效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同时,我们也认为减少高校数据填报负担对于教师潜心教学、静心科研十分重要。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尽快组织开展调研、问卷调查、专家研讨,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并适时发布。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库,提升评估工作信息化水平,促进各单位建立学科数据库,多措并举减轻参评单位数据填报负担。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评估体系建设的建议

  您提出要在保证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分配尽可能稳定的前提下,丰富和完善学科评估的核心指标,加快构建充分体现学科特色和建设质量的分类评价方法,我们深表赞同。我们在深入总结前四轮学科评估经验基础上,开展广泛调研,充分吸收国内外大学与学科评价有益做法,不断完善学科评估体系和方法。第五轮学科评估将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以克服“四唯”顽疾为突破口,坚持“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的基本定位,在保持原有“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强化特色分类,对评估体系和方法进行系统性升级。

  目前,我们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多次专题调研,拟在十二个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价值导向和思想引领;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进一步强化社会服务贡献;进一步破除“四唯”顽疾;进一步强化质量导向;进一步强化国际可比;进一步强化分类评价;进一步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主观评价质量;进一步强化评估数据可靠性;进一步完善结果发布方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1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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