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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9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55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国家教育大数据,促进师生个性化教与学,提升教育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国家教育大数据,建立统一的数据接口交换标准,建立监控管理体系

  一是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明确提出实施教育文化大数据工程。201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其中包括教育大数据应用。2016年8月组织开展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二是教育部正在大力建设国家核心系统融合与开放共享平台,旨在提供国家教育管理信息资源标准和业务数据共享接口,为地市、区县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扩展应用提供支持,实现国家核心信息系统与地方和学校通用系统、特色系统间的融合与数据开放共享。三是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国教育机构、师生和家长,通过互联网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平台按照“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新机制,建设数字教育资源超市,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数字化教育资源不断丰富和质量的不断提高,努力将数字教育资源的选拔权真正交给广大师生。

  二、关于加快推动国家教育大数据的应用与推广,促进师生个性化教与学,并建立教育大数据开放标准和运营模式,推动教育大数据向行业开放,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2012年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面向全国教育机构、师生和家长,通过互联网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截至目前,平台已与19个省级、19个市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并共享资源,注册用户已达4945万,资源总量已达558万条,国家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教育部已制定计划,在国家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应用中开发使用监测系统,实现自动摘要、统计汇总和趋势分析,记录积累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使用过程数据,为教学提供数据和参考。教育部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教育大数据发展,中央电教馆发布《“教育大数据分析研究”项目企业合作伙伴遴选指南》,将依托项目逐步探索教育大数据分析的研究方法,建立教学行为大数据分析指标体系。二是教育部正在制定《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和规范教育部内各类教育数据的采集、存储、发布和使用。下一步,将编制《教育部共享和开放数据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教育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标准和流程,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数据信息服务。

  感谢你们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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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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