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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814号(科学技术类077号)
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3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教育强国的战略支撑力量。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科技活动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高度重视,近年已协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推进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一是出台系列政策。2016年8月,教育部联合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从简政放权鼓励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完善有利于成果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等10个方面指导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10月印发《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加强科技成果源头管理、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等23项重点任务。2017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高校要统筹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加快推进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二是广泛宣传动员。2016年以来,教育部组织多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座谈会、政策宣传报告会,宣传、解读中央决策部署精神,提升高校对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认识,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安排,推动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的落实。三是深入调研督查。2016年以来,教育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协同,相继组织开展“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落实情况” “落实高校自主权、落实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落实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项督查调研工作,推动高校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同时,教育部各直属高校和部分省份都制定了《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已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为学校层面综合改革重要内容,开展了大量探索。

  二、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加强基础研究,实现创新引领,2018年教育部启动实施“高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一是布局建设一批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前沿科学中心,面向世界汇聚一流人才团队,以前沿科学问题为牵引,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示范区,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二是围绕重大科学目标,推动高校建设一批具有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系统或极限研究手段的重大条件平台,为科学前沿探索和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开展提供重要支撑。三是围绕符合科学发展趋势且对未来长远发展可能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的前沿科学问题,聚焦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且对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科学问题,针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探索高校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新机制,整合高校优势力量,开展协同创新。同时,教育部高度重视发挥国际合作平台作用,支持国际大学联盟在内的各类型非实质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双边、多边组织建设。积极利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中阿大学校长论坛、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日大学校长论坛、中韩大学校长论坛、中俄大学联盟等已有平台,开展务实教育合作交流。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一是支持相关学科建设。教育部大力支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产业孵化相关学科发展。目前,全国共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49个、硕士点147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242个。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71个、硕士点224个;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240个。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45个、硕士点155个;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231个。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95个、硕士点130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88所高校已自主设置了“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区域与产业经济管理”等相关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二是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新模式。2017年教育部启动新工科建设,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发展新工科专业,主动布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人才培养,推动学科交叉,探索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模式。三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推动高校在课程、教法、师资、实践等各环节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目前,全国高校开设创新创业相关课程23000余门,建设了19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200个全国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组建了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专职教师超过2.6万人。累计460余万大学生、100余万个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四是深入实施产学协同育人。教育部自2014年起推动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2017年,221家企业发布项目15926项,提供经费和软硬件支持达36.9亿元,参与高校906所。2018年上半年,346家企业发布项目14831项,提供经费和软硬件支持约35亿元。

  四、加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

  一是部署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体系支撑和推进路径。二是认定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目前全国高校已认定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4家,在引领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以精准服务对接企业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推动高校技术转移联盟发展。教育部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及高校所属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于2016年成立了全国高校技术转移联盟,已有170余家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成为理事单位。四是建立培训机制。教育部建立了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二元化培训机制,针对高校不同层次科研管理人员,区别化、分批次组织培训,迄今已累计培养技术转移相关人员180余人次。截止到2020年,拟累计培养1000余人次的高校科研管理人员,壮大国内高校技术转移专业化队伍。五是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建设。教育部开通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平台,已有500所高校和5万多名高校专家学者注册,10000多项科技成果和1000多项企业技术需求上线运行。

  五、推进高校科技评价考核等激励政策改革

  一是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组织开展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率先修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建设管理办法和评估规则,调整评估导向。二是改革教育部科技奖励。按照《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精神,积极推进教育部科技奖励改革,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突出科教融合、鼓励原创的工作导向。三是积极推动学科评价改革。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公平竞争,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推动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修订完善,探索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四是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分类分层次设置教师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探索“代表性成果”为重点的评价,大力促进教师科研成果转化,建立合理的科研评价周期等。五是彻底下放职称评审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教授评审权审批,将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力直接下放给高校,同时研究起草《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示范

  一是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017年10月,科技部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指导地方有序推进区域示范工作。目前,已选择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迫切、工作特色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8个省(市)开展区域示范。二是组织开展改革试点。2015年,教育部协同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遴选11所试点高校,通过指导制定实施方案、深入调研高校现状、加强及时总结交流等措施,推动高校实施多项改革,如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市场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明确收益分配比例、设立风险基金和种子基金、建立决策免责机制和公示制度等。三是探索基地建设。2017年,教育部在部分科技创新能力强、科技经济结合好的高校和地方,开展了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的积极探索,并于2018年5月印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以有序推进基地认定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强化基础研究的统筹协调、系统部署、多元投入、政策支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布局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启动相关领域国家实验室的研究论证,优化基础研究区域布局。

  二是进一步打造“双创”升级版,支持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高质量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促进技术成果规模化应用。

  三是在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认定一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提炼先行先试的有效模式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应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

  四是完善多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等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加快培养一批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多种形式吸引海外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和团队。将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五是以“建制度、促转化、防风险、做贡献”为抓手,开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促进高校健全体制机制,以推动高校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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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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