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开启了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聚焦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可以预见,人工智能技术将在包括教育领域在内的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巨大影响,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人工智能发展,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以下简称《规划》),在重大任务部署中,明确要求加快培养聚集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培育高水平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快高端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力度,建设人工智能学科,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一、构建人工智能多层次教育体系,提升人才培养的系统性
2018年4月2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教技〔2018〕3号,以下简称《计划》),将“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作为重点任务布局,从多方面进一步提升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能力。
(一)高等教育阶段
1.加快人工智能领域本科专科专业布点。为贯彻落实《规划》和《计划》,满足产业界对人工智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教育部积极引导高校加快设置人工智能本科专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2018年,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点19个,批准设置了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智能医学工程等新专业,探索“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
2.加快人工智能领域新工科建设。为主动应对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2017年教育部启动了新工科建设,加快设置新兴工科专业,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主动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人才培养。在首批认定的612个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人工智能类项目57个,探索建立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文化。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国地方应用型院校新工科校企协同育人交流会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高峰论坛”等,围绕人工智能专业建设、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培训、产学合作等内容进行交流。2017年,组织华为、腾讯、百度、英特尔等多家企业与高校实施了“人工智能专业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深度学习原理与应用”“深度学习算法实践及应用”等多项人工智能相关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企业提供了资金和软硬件支持。目前,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南京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积极行动,分别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或人工智能学院,打造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培养基地。
3.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发展。在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中,教育部鼓励有关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在相关类别下自主设置“人工智能”领域。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相关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人工智能相关学科方向。目前,全国共有3所高校在“电气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了“人工智能与电气运动”“人工智能临床医学”“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等相关二级学科。支持能够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高校,探索设置“人工智能”学科点,可按一级学科点管理。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多所高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在列,有利于我国人工智能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带动我国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4.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相关课程建设。目前,教育部建设了“人工智能原理”“知识工程”“模式识别”“机器学习”等20余门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在“爱课程”“学堂在线”等开放课程平台上线使用。2017年,“应用信息论基础”“大数据算法”“传感器技术”“数字信号处理”等4门课程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可供学生和社会大众在线学习,推动了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建设和知识普及。
(二)职业教育阶段
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加强专业建设。根据人工智能理论和技术具有普适性、迁移性和渗透性的特点,在相关专业教学标准研制中融入强化人工智能应用的要求,支持职业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公共必修或选修课,在相关专业增加人工智能基础课程与实操课程。通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等,促进职业院校通过在线开放课程、新形态一体化教材、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以微课、翻转课堂、混合式学习等形式,变革育人模式,深化“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基础教育阶段
“人工智能初步”已列入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的选择性必修课程,各地在利用人工智能跟踪学生学习过程、采集学习数据、反馈学习情况、改进教学和学习,开展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截至目前,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约有千余条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教学资源,各地教师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晒出了百余堂有关课程。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研究水平
1.实施重大科技人才工程,支持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科技部通过组织科技人才重大工程,适度向智能控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等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倾斜,支持高端人才投身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
2.以项目基金为支撑,推动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不断进步。一是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全方位支持。据统计,科学基金在人工智能领域资助项目3192项,资助经费总计12.91亿元(2015年以后为直接费用)。其中,用于培育创新人才和团队的人才项目有1431项,经费总计3.78亿元,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191项,资助经费2.59亿元;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项,资助经费1880万元;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0项,资助经费1340万元;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资助经费360万元;地区科学基金项目198项,资助经费7649万元;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4项,资助经费668万元。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专门支持。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启动了视听觉信息的认知计算重大研究计划,在认知机理、视听觉信息处理、多模态信息协同计算、自然语言(汉语)理解、脑—机接口和无人驾驶车辆验证平台等领域分7次累计资助项目97项。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启动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应急管理项目,主要面向人工智能前沿基础、智能自主运动体、复杂过程智能优化决策三大方向,投入5500万元支持科学家开展相关研究。三是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于2018年设立人工智能学科,申请代码为F06,集中受理人工智能领域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三、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对教育教学的变革作用
(一)研判教育发展新形态
一是开展深入研究阐释。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抓手,统筹组织系统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项目式研究,在 201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了“人工智能路径下突发事件的传媒预警机制与应用研究”“智能化时代职业教育知识观的重构研究”等项目,大力支持专家学者围绕“人工智能+教育”开展系统理论研究,形成一批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成果。2018年,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特别设立“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专业化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方向,开展完善人工智能教育体系和领域学科建设、开设物理信息系统课程体系以及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等方向的研究。二是积极搭建高端智库。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载体,加大对教育与信息研究基地的支持力度和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重点研究基地,每年资助建设经费,支持开展协同创新,为加快建立人工智能教育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三是大力推出阐释文章。引导支持高校围绕“人工智能+教育”开展深入研究阐释,推出系列理论阐释文章,并将优秀成果推荐至国家级主流媒体、省部级以上报刊和重点学术期刊发表。
(二)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教育部启动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部署实施了八大行动。通过“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支持教师治理、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精准扶贫的新路径,推动教师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升素养、增强能力。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充实适应信息时代、智能时代发展需要的人工智能和编程课程内容,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通过“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示范,加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大力推进智能教育,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泛在、灵活、智能的教育教学新环境建设与应用模式。
(三)全面提升教师信息素养
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一是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等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二是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资源,完成了800学时优质网络课程和310件微课程的建设任务。三是要求各地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学分)。截至2017年底,在各地积极推动下,提升工程培训全国中小学教师1 000余万名(包含乡村教师),基本完成全员培训任务,并通过诊断测评、培训测评和发展测评推动教师有效选学、持续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四是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要求各地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教师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通过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校等,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
1.教育部将继续贯彻落实《规划》,积极推动实施《计划》,大力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一是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推进高校一流专业、一流本科、一流人才建设,深入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相关领军企业积极支持和参与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二是加强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指导地方和中小学校利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深入开展人才培养和教学方法改革,缩小“数字鸿沟”,促进教育公平。三是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扶贫攻坚注重均衡与关注前沿引领方向并重,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实际需要,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此外,鼓励在师范生培养中开设人工智能基础课程,培养未来教师利用人工智能优化学科教学的能力。
2.继续大力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规划》,探索人工智能领域的产教融合建设路径,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和“双一流”建设为抓手,提高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人才是第一资源作用。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将继续支持人工智能的发展。一是做好重点支持领域的方向凝练。按照国务院《规划》的要求,通过双清论坛、专家研讨等方式,凝练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研究的科学问题,形成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领域,倾斜支持一批人工智能领域的重点项目群,为下一步开展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形成强大合力。二是鼓励交叉融通,争取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取得新突破。积极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科研人员与其他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研究人员密切合作,共同探索学科交叉领域中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三是不断加强对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的培养。做好新学科各类项目的评审资助工作,保持并不断增加资助规模,为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的自由探索、潜心研究提供条件。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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