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技提案〔2020〕2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引起的生物安全性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一、教育部针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1.印发《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顶层设计,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2019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针对高校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和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六大部分,共十五条具体意见。《意见》明确高校实验室为开展科研和教学实验的固定场所,对加强高校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统一指导。
2.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自2015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教育部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2015-2017年实现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全覆盖;2018年完成15所高校的检查,并将现场检查范围拓展到了地方高校;2019年完成了40所高校的检查,并将现场检查范围扩展到了其他部门所属高校。通过五年的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提高了高校领导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促进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与治理,有效推动了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3.全面应用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
全面应用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包含:现场检查、报告管理、整改进度管理、高校管理等模块,可实现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整改和审核等实验室安全检查全流程的可视化、可追踪、可溯源,对高校安全隐患及整改状态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大数据积累。
4.编写形成指导工作手册及相关法规案例
为加强包括危化品在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部组织编写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手册》,为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提供了参考依据和具体指导,各高校应严格按照相关指标开展自查和整改。2019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出版《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法规汇编》。该书是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的汇编。主要包括:涉及辐射、生物、化学、特种设备、环境和职业健康六个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出版《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典型案例汇编》,该书收集了涵盖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的实验教学典型案例,为我国高校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范式。
5.支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
2015年,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大力推广慕课建设应用。目前已有十几门实验安全相关课程上线主流课程平台,为在校大学生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学习资源。同时,教育部鼓励引入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现已建成多个实验室安全VR教学系统,并在相关高校中推广使用。
二、教育部针对高校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2005年7月,教育部、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教技〔2005〕3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对高校实验室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处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在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0年7月2日,印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对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作出细致全面的部署。该通知要求高校对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并对自查自纠时间、整改反馈时间和流程进行了详细安排。修订更新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梳理了211项高校科研实验室检查项目和要点,指导高校科学、有序、全面进行安全自查。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相关检查项目和要点51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教育部将进一步督促高校落实《意见》和《通知》,从以下方面改进相关工作:
1.督促高校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提升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意识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复杂艰巨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要求高校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能力培训,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
2.督促高校完善实验室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和奖惩规则
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奖惩机制。强化高校法人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将实验室安全纳入高校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等工作考核内容;建立问责追责机制,要求各高校对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3.督促高校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
督促高校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相关规定,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等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
4.保障专项经费投入力度,改善硬件条件
要求高校必须保障实验室安全机构人员经费,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加强安全队伍建设,保障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督促高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高校应当加强安全物质保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充实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器具及设施(主要为存储器具及设施,处置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5.加强督促落实与法人主体监管
教育部将继续督导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对科研实验室按期布置自查自纠、隐患整改、现场检查、整改核实等工作。夯实高校法人主体责任,构建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
教育部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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