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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644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61号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双语教育概念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山河锦绣,疆域广阔,人口众多。多民族呈现的多元文化异彩纷呈。在55个少数民族之中,除满、回、畲族外,其他52个少数民族均有自己的语言或文字。

  少数民族语言方面,在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下,我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得到长足进步,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目前,全国共有15000多所学校使用21个少数民族的27种语言文字开展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双语教学,在校学生800多万人。全国每年编辑出版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学校以及高等学校部分专业的民族文字教材。其中,中小学各学科教材共5500多种,印数一亿多册,基本满足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语言教育教学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精神,教育部将印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际,明确提出双语教育一般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的教育。

  关于双语教育的概念,国际通行的一般意义上对双语教学的基本要求是:在教育过程中,有计划、有系统地使用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体,使学生在整体上学会两种语言能力以及这两种语言所代表的文化。在学习及成长上,均能达到顺利而自然的发展。因此,黔东南开展的双语教学实际上是一种辅助教学形式,其教学的科目、内容、课程计划都不具备,要纳入双语教育的概念,此问题可以进一步斟酌。另外国家一直重视双语教育,每年中央民族教育补助专款中的60%多资金用于双语教师培训,每年培训2万多人,对民族文字教材编译审查工作每年给予专项支持,对民族文字教材出版亏损国家财政给予补贴。这充分证明了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

  感谢您对民族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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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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