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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776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453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边疆直过县教育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的建议。2013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2014年云南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包括沧源县等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在内的全面改薄五年项目规划,云南计划五年投入总额340亿元,沧源县规划投入资金1.44亿元,规划建设校舍5.73万平方米,购置价值0.3亿元的教学仪器设备。

  4年多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云南的专项资金额度实现年年有增长,累计92.33亿元,居全国第二位,给予了重点倾斜支持。截至目前,云南新建、改扩建校舍1174万平方米,占五年规划建设总任务的85%,居全国第8位;采购价值42亿元的设施设备,占五年规划采购总任务71%,居全国第18位,总体进展顺利。其中,沧源县已累计投入资金1.1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3万平方米,采购价值0.14亿元的设施设备,分别占五年规划建设和采购任务的52%和47%。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还安排云南义务教育建设项目资金约3亿元,这些资金省级可以统筹重点用于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关于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纳入“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国家将少数民族地区直过民族的教育纳入到14年义务教育的建议。(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二)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健康水平,国家在2011年底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近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和试点地区的共同努力下,营养改善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从2017年起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33亿元。

  按现行体制,中央资金只安排到省,由各省结合地方财力情况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已经充分考虑了中西部的地区差异、财力状况以及民族、边疆等因素,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应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教育薄弱环节,优先确保义务教育发展,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因此,国家层面目前暂不宜出台14年免费教育政策,也不宜将“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餐改善计划从义务教育扩展到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

  关于补充师资力量。从国家层面制定政策,选派优秀大学生、优秀教师到边疆贫困地区支教、轮岗或置换等的建议。为提升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为“三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做好教育扶贫工作,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自2013年起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6年,中央支持云南省招聘录取特岗教师4733名,招聘特岗教师全部到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特岗教师3722名,占招聘总人数的79%,招聘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任率达到92%,比2015年提高3%。教育部将继续支持云南实施好“特岗计划”,指导督促地方落实好对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的民族集聚区的相关政策支持。

  关于取消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中指出,要取消贫困地区配套资金,各地不得硬性要求西部地区县(含享受西部政策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地市配套资金。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落实对边疆直过县扶持的政策,促进当地教育事业发展。

  感谢您对民族教育事业的关心!

教 育 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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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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