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35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少数民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都有明确规定,《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改革和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指出:“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以民汉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建立健全从学前到中小学各阶段有效衔接,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需要的双语教学体系”。
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语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双语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双语教师队伍不断成长,双语教育资源不断丰富,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双语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各民族学生素质不断提高,双语教育日益受到各民族群众的普遍欢迎。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双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当前,双语教育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资源、经费保障、教科研工作、教育信息化程度、教学质量等方面还比较薄弱。教育部十分重视,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科学稳妥推进双语教育。一要坚持依法推进,遵循规律。依据《宪法》和《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语言学习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保障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权利和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二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围绕提高双语教学质量的目标,统筹规划双语教学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把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切实解决双语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异和教育发展水平、师资配备情况,采取有区别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科学确定双语教学模式、实施步骤、教学目标和质量监测方案。四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质量。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意愿,根据认知规律和学生的语言水平,坚持将学习学科知识与培养语言能力相统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双语教育是国家的重要民族教育政策,是遵循我国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规律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教育部将充分吸收你们在提案中所提的合理建议,在完善双语教育体系、构建双语教育目标体系、提升双语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督导评估、加大双语教育宣传力度等方面,积极与有关部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通过深入调研,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
感谢你们对民族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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