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6515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教育部历来重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采取了多项少数民族鼓励和照顾政策,选拔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为国家尤其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2006年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来,招生规模稳步扩大到每年5000人(博士1000人、硕士4000人)。截至2017年,累计招生4万余人,实现了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研究生。近年来,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骨干计划招生80%以上指标重点面向西藏、新疆等西部省区市投放。在招生专业上,进一步协调有关高校加大对新疆人才紧缺的师范类、医学类、理工类等专业的投放。为支持新疆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自2007年起,教育部每年都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专项推免名额,用于推荐维语言、哈语言和汉语言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到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高校,攻读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或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截至2017年,通过高层次“双语”专项推免计划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余人。目前,我国建立起了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苦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学生已经纳入现行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全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助政策顺利完成学业。下一步我们将更加关注各少数民族均衡发展问题,进一步深入调研,精准施策,努力做好少数民族研究生招生工作。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