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团结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民委,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做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开展了系列工作。一是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引导各民族学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意识。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二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活动,推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指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活动,如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月、民族文化传承等,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浸润学生心灵。2016年和2017年国家民委会同我部开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夏令营和表演赛等形式,推动工作开展,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在民族地区与支援省市之间,建立各族学生交流交往平台。通过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主题夏令营以及互相考察学习等活动,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四是在内地民族班,鼓励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社团组织和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当地学生与内地民族班学生之间互帮互学、友好班级等活动,促进内地民族班学生尽快融入当地生活。
2018年上半年我部由民族教育司牵头,联合国家民委教科司、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以及我部基础教育司、教材局、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等单位,并邀请民族教育相关专家,组成五个调研小组,抽取东中西部十四个省区,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您在提案中所列出的关于民族团结教育所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发现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第二,加快国家统编教材的修订与完善,对地方教材加强审核管理。第三,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各省区组织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第四,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师资力量的建设。我部将力争逐步解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存在的问题,不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我部将对提案提出的“重视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完善民族团结教育教师结构”“定向培养民族团结教育讲师”等建议给予支持,将逐步吸收,加以解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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