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34号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民族文化传承和民族教育面临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民委,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传承发展,在资金、政策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
一是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安排一定的预算,支持国家民族事务部门开展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民族理论研究、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等。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集中实施了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每年划拨一定的资金,支持民族地区学校购置体现民族教育特色的教学仪器设备。
二是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明确:“充分发挥教育在各族文化交融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堂教学,在民族地区学校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201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体群字〔2018〕9号)、《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民委发〔2018〕46号)、《国家民委涉民族教材出版物、影视剧审读办法》(民办发〔2018〕6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对于进一步规范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和民族题材文艺创作、引导正确的创作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举办一系列的少数民族文化展演和展览活动、“中华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活动等,较好地展示了各民族优秀文化,落实好文化惠民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民族工作,深刻认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提供了平台。截至2018年底,“中华民族一家亲”活动先后赴11个省区开展“送医”“送戏”“送书”活动,推动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推进双语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民族文艺创作专题研讨班、民族地区文化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讨班、主要媒体民族宣传研讨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训班等,为民族地区培养文化工作人才。2013年起先后依托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青海警官职业学校、延边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和青海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立7个双语人才培训基地,进一步推动加强双语人才队伍的培养。
五是加强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国家一方面通过“特岗计划”,补充包含双语教师在内的师资队伍赴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并通过落实好工资待遇、编制、职称评审和其他社会生活保障等,解决特岗教师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教师“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国培计划”,每年委托10家高校或机构,对民族双语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通过开展“中西部地区农村教师语言文字能力提高培训班”“民族地区双语教师普通话委培班”,每年培训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约1000人,不断提升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在举办“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语言文字能力提高培训班”“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班”“中华经典诵写讲骨干教师培训班”等面向全国各省区教师的普通话培训计划中,对民族地区给予名额倾斜。
关于民族学校合并事宜,教育部积极指导相关省区,根据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优化学校布局,确保优化后的民族学校的师资力量。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更好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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