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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9279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80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人才流动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教育人才流动问题,陈宝生同志在多个重要场合呼吁东部高校要对中西部高校人才“手下留情”。他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着眼综合施策,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教育部积极采取如下举措,抓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人才契约管理

  在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聘期合同管理,倡导重诺守信的契约精神。一是指导高校与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专家签订聘期合同并严格履行,明确双方权利,细化合同期限、工作条件、评价考核、违约情形及责任等内容。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的意见》精神,积极配合中央组织部做好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到岗在岗摸底核查工作,加强和规范对“千人计划”入选专家的管理,对不能到岗履约和到岗时间不足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三是严格“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聘期管理,坚持每年对长江学者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到岗情况核发奖金,对于聘期内到岗时间不足、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停发奖金,并视情况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

  二、坚持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导向

  教育部坚持把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放到人才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措并举,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一是发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政策导向作用。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过程中,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的倾斜力度,通过放宽特聘教授申报年龄限制和学科限制,调整讲座教授项目实施范围等举措,鼓励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明确提出“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二是实施专项计划,鼓励人才向西部流动。配合中央组织部落实“博士服务团”工作任务,发挥直属高校人才密集优势,选派有发展潜力、有专业特长的中青年教师到西部地区服务锻炼。推动实施援疆、援藏、援青、援滇项目,促进新疆西藏青海云南等边疆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教师生活待遇的支持保障。对到边远地区、乡镇工作的教师给予津贴补贴激励。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乡(含乡)以下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转正定级并高定薪级工资。积极为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青年教师提供公租房保障。加快边远艰苦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三、加强人才流动的规范化管理

  教育部与中共中央办公厅督查室、中央组织部密切沟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引才用才管理,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一是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 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从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科学合理统筹人才薪酬待遇等6个方面对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提出了要求。二是联合中央组织部在广东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深入交流了人才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引导高校领会把握“双一流”建设精神实质,树立正确人才观,杜绝违规引进人才。三是推动成立高校人才工作联盟,签署《高校人才工作联盟公约》,推进建设高校自律约束机制。四是在“双一流”建设中坚持正确评价导向和标准。强调必须走内涵发展道路,淡化高层次人才指标在建设目标中的色彩,让人才真正得其位、专其事、立其身。五是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明确提出“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违规引进人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挖人才的高校,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六是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情研修班上开展倡议签名活动,倡议全体长江学者“坚持立德树人、弘扬师德风范;坚持潜心治学、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重诺守信、忠于岗位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艰苦边远地区人才生活保障,改进人才流动和评价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工作体系,为艰苦边远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用人机制的转换。重点加强对聘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主要环节的规范管理。积极推动与聘用制度相配套的其他人事管理政策的完善,加大对人员流动中不规范特别是违约行为的政策研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是创新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荣誉表彰制度,推动完善人才社会保障。督促指导地方落实相关政策,加快公租房的竣工和分配,努力改善包括教育人才在内的各类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切实解决人才在住房、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三是继续深入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等艰苦边远地区高层次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推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引才聚才体制机制,帮助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用好现有人才、造就高层次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

  四是进一步规范人才合理流动。加强对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引导和规范管理,探索建立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投入的补偿机制,督促高校落实人才发展的主体责任,完善自律约束机制。促进全国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营造有利于人才全面成长和高校长远发展的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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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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