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159号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高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现答复如下。
关于高校人才流动问题,社会媒体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同志在多个重要场合呼吁东部高校要对中西部高校人才“手下留情”。他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着眼综合施策,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教育部积极采取如下举措,切实规范人才有序流动,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一、发挥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2017年教育部与中共中央办公厅督查室、中央组织部人才局密切沟通,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作出重要部署,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1月下旬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 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教人厅〔2017〕1号),从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科学合理统筹人才薪酬待遇等6个方面对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提出了要求。
二是4月中旬在2015、2016年度长江学者座谈会上,10位代表联名发起并起草了长江学者倡议书,在井冈山、延安和北京举办的长江学者国情研修班上举行签名仪式,近500名长江学者共同呼应,长江学者要“坚持立德树人、弘扬师德风范;坚持潜心治学、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重诺守信、忠于岗位职责”。
三是5月中旬下发的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突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政策导向作用,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的倾斜力度,通过放宽特聘教授申报年龄限制和学科限制、调整讲座教授项目实施范围等举措,鼓励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明确提出“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突出强调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违规引进人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挖人才的高校,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近年来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聘任的特聘教授占比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14年以前支持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聘任的特聘教授占32%,2015年以来占比达38%。
四是5月下旬,在北京大学推动成立高校人才工作联盟,签署《高校人才工作联盟公约》,推进建立高校自律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汇聚多方力量共同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工作体系。
五是6月下旬联合中央组织部在广东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北京、上海等东部省市教育厅(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相关高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深入交流了人才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明确要求高校要领会把握“双一流”建设精神实质,树立正确人才观,杜绝违规引进人才。
六是创新“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机制,充分依托专家和第三方评价认定遴选建设高校,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水平,强调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布局,不数“帽子”,不查“人头”,不与各种称号、头衔的人才直接挂钩,淡化高层次人才指标在建设目标中的色彩,避免盲目攀比和短期行为。
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使用管理制度
一是改革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德才兼备、服务国家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制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
二是加强高校薪酬分配管理。重视直属高校薪酬管理工作,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坚持“限高、稳中、托低”,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保持合理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通过定期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年度统计、专项调查等举措,监督直属高校执行国家政策、内部人事管理等情况,切实做好直属高校内部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为有效规范高薪酬抢挖人才行为,教人厅〔2017〕1号文件中强调“提倡高校间约定同一地区人才薪酬最高限额,合理引导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
三是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引进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青年专门人才。专门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项目,集中政策资源帮助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增强国际影响力和对外交流能力。
三、引导人才强化自我约束意识,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一是组织高层次专家研修培训。积极推荐专家学者参加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部门举办的高层次人才研修班;连续两年开展“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情研修班,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团结凝聚和正向激励,引导专家提升党性修养,强化契约精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二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团结引领服务。督促高校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密切思想感情联系,深入了解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状况、所思所想。提供条件保障,帮助人才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推进落实专家体检、休假和疗养工作,充分关心高层次人才身心健康。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在推进“双一流”建设中进一步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发挥宏观政策导向作用。深入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等艰苦边远地区高层次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强对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引导和规范管理,探索建立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投入的补偿机制,促进全国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二是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导高校逐步完善体现中国特色、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起草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机制的政策意见。引导高校围绕“双一流”建设,明确引才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三是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强化人才正向激励。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人才及家庭在签证、住房、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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