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697号(教育类09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105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西部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毫无疑问,人才是核心和关键。教育部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近年来通过多种方式综合施策,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优化高层次人才布局,切实加强西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

  一、深入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增加西部地区高校人才存量

  充分发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作为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向改革倾斜、向一流倾斜、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向青年倾斜”。一是调整讲座教授项目实施范围,只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实施,专项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二是放宽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选申报年龄和设岗学科限制,探索符合人才发展规律的专门支持政策,给予西部地区优先支持、倾斜支持。三是评审工作中,在竞争择优的基础上,每个学科组再明确专门支持西部、东北地区和地方高校的岗位,逐年提高西部地区入选比例。2015年以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累计支持西部高校聘任235位长江学者,占计划同期入选总数的18%;特别是利用西部倾斜政策,支持西部高校自东部聘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7人。

  二、科学测算博士生招生指标,加大对西部高校支持

  近年来,全国分省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坚持以学位点、科研经费、师资水平、科研平台和成果效益等方面客观数据为基础进行综合测算,并将区域协调因素纳入测算模型,使分配结果尽可能全面客观、尺度标准统一,得到了战线普遍认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对研究生教育基础相对较弱的西部地区给予了大力支持,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年均增幅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东中部地区。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重视西部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全面推进西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高校的倾斜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向西部地区等边远艰苦地区流动,推进西部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改进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加强聘期管理,引导入选者立足本职岗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完善退出机制,严格荣誉称号的使用管理,使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同时,教育部也将指导高校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薪酬待遇和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为高层次人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合理确定区域协调等因素权重,积极支持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稳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7日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