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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992号(科学技术类146号)
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10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在京中央高校院所科研条件 服务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把广大人才的报国情怀、奋斗精神、创造活力激发出来。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近年来,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在推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破解阻碍人才引进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 深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文件,着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赋予学校更大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高校用人主体作用。一是优化高校进人环境,允许高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订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二是完善高校用人管理,允许高校根据其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三是指导高校推进薪酬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实际、水平适当、发展均衡、管理规范的薪酬分配体系,提升高校吸引凝聚高端人才的能力。

  二、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示范引领效应

  在总结20年实施经验基础上,教育部根据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并将于近期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作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强化人才引进的高精尖缺导向。强调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设置岗位,招聘人才。引导人才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促进人才发挥作用。《管理办法》强调通过落实支持条件、支持组建团队、鼓励专家开展调研建言献策、强化思想引领和人文关怀、宣传表彰先进典型事迹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 破解高端人才引进中的体制机制难题

  针对高校、人才反映较多的制约人才引进、发展的相关体制机制障碍,教育部积极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完善外国专家办理工作许可的程序。2017年,教育部配合相关部委研究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建立了统一、权威、高效的外国人才管理体制,通过可操作性强、明确具体的分类标准,整合利用有限的资源服务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为外国高端专家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绿色通道;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印发《关于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334号),指导高等学校建立健全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切实加强对高端人才的医疗保障服务,加强对人才的关心服务。三是推进薪酬体制改革。支持高校推进内部薪酬分配改革,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方法,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目前,教育部正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安排,组织开展教育部直属高校绩效工资改革,制度入轨已基本完成。同时针对反映较多的外国专家养老保险等相关问题,教育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开展调研,寻求解决方案。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一是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主体的自主权。鼓励高校统筹规划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完善政策吸引集聚高层次优秀人才,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是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针对阻碍人才引进、发展的难点,特别是高校反映较多的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力争形成合力共同破解发展难题,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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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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