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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861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人才遴选质量是人才计划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计划实施的成败。20年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将人选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把入口关,在评审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分类评价、同行评审、民主评议、集体决策”,围绕国家需求,依据不同学科特点科学设置评价标准,严格评审程序,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评审流程,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自2007年起就采用评审管理系统开展通讯评审,是国内较早使用互联网开展评审工作的国家级人才计划。近年来,特别是2015年以来,教育部不断对评审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改进填报方式,优化系统界面,改善使用者的用户体验,提高申报和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扩充评审专家库规模,提升专家匹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评审的公平性;进一步严格遴选程序,优化通讯评审流程设计,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同时,注重加强对入选者的聘期管理,明确提出除讲座教授外的入选者全职到岗工作、入选者聘期内不得变更工作单位等相关要求。加强考核工作力度,确保长江学者在聘期内发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示范引领作用。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应更加重视发挥新技术在人才评价、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对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的评价应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绝对的量化评价无法适应对人才全面评价的需求。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因此,综合来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不宜通过简单量化进行评价和判断,重在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人才工作思想为指导,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20周年为契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遵循新时代党管人才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工作发展规律,不断改进“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优化申报评审系统和评审程序,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科学手段,不断提高评审的信息化水平。同时注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导向,深入推进分类评价。

  二是加强聘期管理和考核。以合同管理为基础,倡导契约精神,引导入选者重诺守信,在聘任岗位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聘期考核,完善退出机制,对聘期内不能正常履职、违规调离受聘岗位的人选,进行严肃处理,杜绝“为了当选而参评”“当选而不履职”等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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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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