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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115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建议〔2020〕250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党政干部教育现代化领导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就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改革发展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党政干部教育现代化领导能力影响着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其中,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直接承担着教育政策制定与执行的重任,是推进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教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推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育现代化领导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能力本领提升规划。围绕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全面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本领,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教党﹝2019﹞20号),对各级教育部门干部培训作出部署安排,突出培训重点内容:全面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训,精准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组织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展教育现代化领导能力相关课程研究,分类开发培训大纲,为建立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育领导能力课程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强化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各级各类培训。明确必修内容。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首要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各方面各环节。在教育部主办的相关班次中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大力开展专题培训。围绕教育部年度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每年面向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干部开展依法治教、基础教育重大改革、研究生招生改革、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等100余个专题示范培训班次,培训万余人次,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干部领导教育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打造精品培训项目。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开设9类关键岗位干部的常规培训班次,包括高校校级领导、高校中层领导、省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地县(市)教育局长、省地督学、骨干中小学校长等,每年培训1400余人次。举办教育部直属机关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精确选调培训对象,全面增强直属机关、高校中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治理能力。

  三是持续完善专业化人才任用制度建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求“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为构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校长队伍,教育部2013年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2015年印发《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明确校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2017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印发《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退出等作出全面规定,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领导人员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每年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不少于400名各地教育部门干部参加地(市)教育局长进修班、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等示范性培训,积极开展“校长国培计划”,不断加强地方教育局长和中小学校长的教育培训。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育现代化领导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专业力量推进针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育领导能力建设的系列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课程开发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优化精品培训项目,以高质量的干部教育培训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育领导能力提升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会同中央组织部进一步抓好《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贯彻落实,推动地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培养,建设能够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先进教育思想、能够创新办学治校实践的校长队伍。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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