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3799号(教育类3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11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艺术创作纳入艺术高校科研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艺术创作是基于人类审美需要的精神生产活动,是文艺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艺术创作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要、推动新时代文艺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包括艺术创作在内的文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指出: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这一主要论断为文艺创作指明了方向,随后,中共中央下发《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为推动文艺创作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改进和完善艺术创作的评价,深化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对进一步调动广大艺术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教育部非常重视高校艺术创作,在推动包括艺术创作在内的文艺创作繁荣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分类评价体系。教育部积极探索哲学社会科学中的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增强评价的科学性。201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教社科〔2011〕4 号),提出“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合理运用恰当的评价方式”,“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评价的复杂性,准确把握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坚持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协调、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衔接、当前评价和长远评价相补充,增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不断提升。”将包括“艺术创作”在内的创作实践成果纳入分类评价体系。近年来,教育部始终鼓励高校自主改进评价方式、创新评价体系、增强评价的公信力。中央音乐学院提出作品、舞台、论文“三个等同”,南京师范大学出台《文学艺术创作实践成果评价与认定办法》,中国传媒大学出台《科研、艺术创作与获奖评价办法》,这些高校在文学艺术创作实践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系列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二是积极支持艺术创作研究。长期以来,教育部非常重视艺术创作研究,在各类课题立项上对艺术创作类的课题予以扶持。近三年,在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共设立577项艺术类研究课题,如“明清以来安徽戏曲舞蹈文化研究”“当代装饰绘画艺术创新研究”“贵州山地文化视野下的绘画艺术研究”“汉代画像石题榜隶书艺术研究”“南疆维吾尔传统民居木雕装饰艺术研究”“日本近现代工艺美术发展史”“明清方志中山川版画研究”“商代埙的音乐学研究”等。这些项目涉及艺术学科多领域,为广大艺术工作者提供了研究支持,为进一步繁荣高校艺术创作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三是加大对艺术类人才的支持力度。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必须有大批德艺双馨的文艺名家。教育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艺术人才成长。2004年,教育部首次将包括艺术学在内的人文社科领域专家纳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范围;2011年,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增设“文学与艺术组”;2017年,增加向“哲学社会科学倾斜”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大包括艺术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的支持力度。目前,已经有12名艺术学领域人才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其中特聘教授7人,讲座教授1人,青年学者4人。

  今后,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成果评价体系改革,鼓励高校艺术家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针对当前在文艺创作方面,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通盘考虑,加强高校文艺创作顶层规划。二是开展广泛调研。文艺创作关系到人们的精神生活食粮,关系中华民族复兴。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文艺创作的调查研究,查问题、找症结、摸规律,针对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粗制滥造的文艺作品加以规范,建立健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原创性引导。三是深化评价研究。进一步加强关于艺术类成果评价体系的专门研究,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找准突破口,更加注重重质量、贡献、绩效,增强针对性,为深化新时代高校艺术类评价体系改革提供基础。四是树立正确导向。不断完善艺术创作的评价标准,根据艺术创作的独特性,探索符合艺术创作特征和规律的评价体系,不断鼓励推出艺术表演、作品创作等方面的优秀成果,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正确的价值导向,以评促建,推动当代文艺把爱国主义作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感谢您对艺术创作和高校科研体系的关心,欢迎您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 育 部

2018年8月13日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