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建议〔2020〕55号
您提出的“关于逐级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协调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论述,2014年起深入实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提供有力支撑。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对文化遗产进行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是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教育部多措并举,积极推动高校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开展科学研究,并注意培养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专业人才,服务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一、大力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科学研究
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学科、学术等资源优势,大力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科学研究。
一是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抓手,引导鼓励高校学者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研究,涉及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族学、社会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诸多学科领域。“十三五”期间,立项资助“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与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地区城乡协调发展”“国际投资法制中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景观生产与文化传承:侗族休闲文化遗产的旅游人类学考察”“基于混合现实技术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应用研究”“公共考古视阈下我国文化遗产价值传播研究”等一批研究课题,陆续产出系列研究成果。
二是以平台建设推动高校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发挥智库作用。加强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特色优势,围绕主攻方向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力争产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应用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实际工作部门科学决策,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例如2019年,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深入安徽黟县西递镇西递村、黟县宏村镇宏村、黟县碧阳镇碧山村、绩溪县家朋乡尚村,围绕文化历史、景观风貌、经济运营等开展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助力上述4个乡村成功进入首届中国乡村榜前20名。2019年,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专家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办的“文化2030城乡发展:历史村镇的未来”国际会议,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文化传承”交流分享研究成果,积极贡献智慧。
二、积极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人才培养
积极推动高校加强文化遗产、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建设,加大文化遗产、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人才培养力度。
一是加强专业建设。支持高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依法自主设置相关本科专业。目前已支持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设置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点,支持山东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云南大学等高校设置了共202个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点。
二是发布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2018年发布包括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技术、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在内的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师队伍、教学条件等方面要求。同时,推动不同层次类型高校依据国家标准和办学定位、生源质量,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三是加强文化遗产相关课程建设。目前已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的“‘非遗’之首——昆曲经典艺术欣赏”“中国衣裳——传统服装文化”“文物精品与文化中国”“中国传统艺术——篆刻、书法、水墨画体验与欣赏”“陶瓷装饰·彩绘”等相关课程列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进一步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高校学科齐全优势,鼓励支持高校学者和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力量,加强文化遗产相关研究,特别是注重从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角度开展跨学科研究,既要牢固树立保护意识,又要促进合理开发利用,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实际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服务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是继续支持高校加强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技术、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建设,打造一批“金专”“金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开发的复合型人才,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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