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173号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教育部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引导学生掌握扎实的知识本领,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培养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积极参加适当的科技活动、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志愿服务、研学旅行,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做好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考核。开展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述职述廉”基础上增加“述党建”内容,增加对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成立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将“三述”综合考评和年度考核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突出强调党建工作述职,将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约谈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的党组织书记,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进行问责。全国很多高校已形成党委书记、院系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述职机制,以述促评,以评促建。
三、强化教育督导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国办发〔2017〕49号),明确评价时间、评价内容、评价实施以及评价结果运用等。办法明确规定,评价结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以此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育部开展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查,2017年6月下旬起,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进一步凝心聚力、调整看齐,推动党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开展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督查指导。2017年6月,会同中央组织部组成三个调研组,赴辽宁、江苏、江西、河南、广东、重庆、陕西、青海等8个省市开展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集中抽查,全面了解《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党对民办学校、中小学校的领导。
四、切实加强教育领域重点治理。针对代表提出的有法不依、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教育部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启动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督促落实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推动各省(区、市)2017年年底前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效治理有偿补课,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采取系列举措,保持高压态势。2015年制定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提出了严禁有偿补课“六条禁令”,督促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开展专项治理,2016年7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自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责任督学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2016年11月和2017年5月,组织工作组对分别河北、江苏、福建、四川、宁夏、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湖北、湖南等12个省份进行了督导检查。严格惩处违规。对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查办,常抓不懈。2015年以来,依法对吉林大学附属中学、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等9起有偿补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起到震慑作用,净化了教育行风。
五、切实加强教育队伍建设。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指导。敦促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加强教育战线,特别是领导干部及教育工作部门培训。选优配强高校党领导干部,出台《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会同中央组织部制定出台《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2号),对高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监督约束等各环节做出具体规定,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管干部,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选优配强高校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严格教师队伍准入制度,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考核等规定。建立教师与公务员享有相当待遇的关联机制。《教师法》明确要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015年,国务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养老保障制度并轨,教师与公务员享有同等的养老待遇。
今后,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规范开展教师党员党内学习教育,加强教师党员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重点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到“四个相统一”。二是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筹备召开第25次全国高校党建会,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出台加强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两个意见。2017年下半年组织召开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举办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依托中小学网络党校,组织各地、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专题网络培训,全面推动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全国高校思政会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制订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制订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指导和推动高校成立教师工作部,强化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有偿补课的各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做到专项督查全覆盖,坚决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推动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开展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遴选优秀特岗教师典型,加大违反师德行为查处力度,打造风清气正、教书育人的良好师德师风环境。推动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同步调整的联动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社保、住房等福利待遇,以及录用、调配、奖惩、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提高教师地位。四是强化对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贯彻执行《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教党〔2017〕26号),对教育系统党组织及领导成员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情形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坚持全面明责、勇于担责、科学免责、严肃追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软约束”真正变成“硬任务”,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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