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73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办学校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了积极贡献。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证,对于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系,促进民办学校科学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教育部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延伸工作手臂,注重统筹谋划、指导督促、思想引领、选树培育,扎实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各项工作,不断夯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在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把加强党的建设纳入其中,为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会同中组部起草、中办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全面推进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解决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将民办学校党建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教育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任务重点,逐步逐项推进。完善体制机制,着眼适应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统筹协调教育系统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组织机构,指导成立全国党建研究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民办高校研究分会,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促进共同学习提高。
二是注重指导督促,压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推动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在民办高校试点开展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层层压实。深入开展调研督查,组织力量对民办学校党建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会同中组部开展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专项调研督查,先后赴北京、吉林、安徽、福建等12个省市,查问题、看实情、督落实,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意见》。
三是注重思想引领,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举办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培训班,全国各省(区、市)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的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骨干参加会议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理论水平,掌握党建工作方法,推动工作开展。将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培训纳入教育部干部培训体系,举办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实现民办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全覆盖,通过集中轮训和示范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培训常态化规范化。
四是注重培育选树,带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整体提升。在今年组织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中,支持引导民办高校创建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调动激发民办高校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12年以来,组织召开了6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组织开展了5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共评选优秀成果356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评促建提高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抓常抓长,持续推进中央精神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民办学校,切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开展高校“两学一做”支部风采展示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党课、交流研讨等形式,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促进民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
二是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民办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民办学校纳入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整体布局,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力度。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党组织的设置、定位和职责,以及党组织书记进入董(理)事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等要求写入章程,固化为办学立校、育人育才的根本遵循。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现场会,充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进一步厘清党组织在学校管理、决策、监督中的工作职责。探索建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的标准规范,明确民办学校党委书记、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坚持“选育管”并举,拓宽民办大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选配渠道,抓好民办学校党务工作队伍力量建设。推进党组织班子与行政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下半年会同中组部开展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和“双向进入”专项督查。
三是着力质量提升,提高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将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纳入其中,单列计划,重点建设。指导各地各民办学校加强探索、大胆创新,深入总结提炼,着力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党建品牌和工作案例。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做好民办学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进一步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夯实群众基础,为扩大“两个覆盖”创造条件。推行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向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述党建工作,指导各地全面实行民办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拧紧责任链条,撬动责任落实。
四是强化条件保障,切实把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抓实抓好。指导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督查民办学校按规定健全党务工作部门,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充实党务工作力量。推动民办学校将党组织活动和思政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鼓励地方财政视情况给予党建工作积极支持、适当补贴,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党费全额返还政策。健全激励保障,对于抓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民办学校,在发展党员计划、招生指标、评优评选、以奖代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强日常监管,对民办学校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管党治党不力的,加强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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