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22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贫困大学生及孤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现答复如下: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推动各地各高校面向包括贫困、孤儿等困境大学生在内的全体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心理问题相结合,坚持资助解困和成才扶助相结合,采取多方面措施,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实施经济资助,确保贫困大学生接受教育。近年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各高校共同努力,切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助管理水平,为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健全资助体系。推动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师范生公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多元化经济资助,努力覆盖所有经济困难学生。2018年,通过国家财政资金、银行贷款、高校筹措资金、社会捐赠等多渠道资金来源,资助大学生4387万余人次,总金额1150多亿元。推进精准资助。2018年10月,教育部会同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对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对象、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地促进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发展勤工助学。为规范管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2018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提高了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元提高至不低于12元,并进一步明确勤工助学管理责任。2018年396万余名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所得酬金总额达31亿元余,明显降低了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压力。
二是坚持育人根本,引导困境大学生成长成才。推进教育脱贫、促进学生发展成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是学生资助工作的核心目标。加强顶层设计。教育部把资助育人纳入高校思政工作十大育人工作体系之中,推动各地各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构建包括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等在内的资助育人体系和长效机制,教育引导贫困学生成长成才。构建育人合力。各地各高校广泛动员校内外各方育人资源,在资助工作的各种项目、各个环节中,有针对性地面向受资助学生实施励志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编印《中国学生资助典型案例汇编》,召开专题座谈会,推动资助育人工作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学生资助“优秀单位案例”“优秀个人案例”和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典型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育人内容。推动各地各高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勤工助学,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劳动意识教育,培育自强自立精神;通过生涯发展教育、基层就业引导、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开展主题活动。教育部组织开展一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如“诚信教育月”“防诈骗警示教育月”活动,“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宣传活动,“资助育人·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等,成立“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组织”,聘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担任“宣传形象大使”,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深入贫困地区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培育学生努力奋进、责任担当等精神。
三是开展心理扶助,培育困境大学生健康心态。近年来,教育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强化政策引领和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各地各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取得积极进展。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各地各高校普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工作规划,统筹推进落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投入,推进队伍建设,壮大专兼职队伍,持续开展队伍培训,对心理育人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广泛开展知识教育。各地各高校普遍建立课堂与课外相结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体系,不断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面向所有学生扩大覆盖,一些高校已经实现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必修,心理健康知识面向包括贫困大学生和孤儿大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实现广泛普及。各地各高校还结合“3·25”(善爱我)、“5·25”(我爱我)、“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日及相关节日等,针对包括贫困大学生、孤儿大学生在内的各类特殊学生群体,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和有益身心的文体艺术活动。规范提供咨询服务。各地各高校普遍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建立心理咨询值班、预约、转介、督导、重点反馈等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主动为贫困生在内的各类特殊学生群体举办小组心理辅导或心理成长团体,解决心理困惑,增强积极心态。深入实施预防干预。各地各高校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和重点学生排查干预,主动掌握重点学生心理动态,把贫困、孤儿等各类困境学生纳入重点关心名单,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心理问题相结合,开展心理疏导,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面向贫困及孤儿大学生等各类困境大学生的综合帮扶和教育扶助,整体推进心理健康育人质量提升,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实施精准资助。坚决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按“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三精准要求,深入推进实施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推进政策落地落实。推进各地各校落实《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认定办法,力争实现“人本化认定、动态化认定、精准式认定”,在开展规范资助的同时保护好学生隐私和自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根据新时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分布、结构以及资助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在对象认定、资金分配、资助标准等方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实现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强化舆情应对和处置。推动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指导资助工作科学有效开展。加强工作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各地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排查和整改,重点解决和防止出现建档立卡学生未获资助等问题。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题督查调研,实地开展督办整改,并建立长效制度,加强对各地资助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抽查。
二是进一步完善资助育人机制。坚持育人导向,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扩大育人合力。推动各地各校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在学校育人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倾斜,给予多方面的关心和帮助。强化价值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充分挖掘“奖贷助勤补免”等各环节中所蕴含的教育价值,着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自尊自信、爱国奋进、乐观坚毅、诚实守信、感恩奉献等精神和优秀品质。推进社会实践。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参加暑期“三下乡”“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鼓励贫困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参与乡村振兴;支持贫困大学生寒暑假回乡“改变家乡”,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挥自己专业所长,助力精准扶贫,强化他们努力奋进、回报社会、服务他人的精神和实际行动。强化就业帮扶。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与指导,提高贫困生就业能力。动员校内外资源,开展贫困生就业帮扶,建立帮扶台账,强化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助等工作,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困难大学生群体“就业一个都不少、一个都不掉队”。
三是进一步加强心理素质教育。切实加强组织管理、评估督查,推进政策落地落实,促进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为包括贫困大学生、孤儿大学生在内的各类困境大学生实施心理疏导,消除不良心态,培育积极心理品质。优化体系构建。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全面统筹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增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心理育人合力,完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能级。推动配齐建强。根据《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的要求,通过评估考核、考评督导、巡视巡查等多种手段,推动各地各高校解决队伍建设、投入保障、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弱项问题,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且每校至少2名的要求配齐建强,推进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的全面开设。深化教育引导。加强对困境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和定期走访谈心,做到对他们思想心态知根知底、心中有数,发现心理或情绪问题,及时跟进给予温暖关怀,主动开展心理疏导,消除心理健康隐患。加强对贫困大学生在内的各类困境大学生的研究与分析,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参与度高、实效性好的心理素质教育,切实提升学生自我接纳、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等健康心态和积极品质,助力学生更好地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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