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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07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5〕第43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程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宣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宣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2002年教育部与原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对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卫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以及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与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2010年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规范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管理;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下一步,教育部还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和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二是将食品安全统筹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内容。2006年,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在“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中提出: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是在学校管理中强调食品安全管理。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食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将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确保职责到位检查到位,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二、开展培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在学校安全及有关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如,今年3月26日,教育部在京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其中对各地各校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具体包括完善和落实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推行中小学校封闭式管理;主动加强与综合治理、公安、建设、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持续开展“护校安园”联合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行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落实中小学营养餐校长教师陪餐、食品留样、公开公示制度,要严防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如今年8月,举办了全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卫生管理人员研讨培训班,邀请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介绍了《食品安全法》修改的基本情况,对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如何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共同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提出了工作要求。

  三是推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为指导各地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2006年教育部专门制定下发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目标、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培训的组织实施也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教育部联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范》(教学片),并将该片放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网站、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供各地学校下载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三、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一是将食品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健康教育重要内容。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教育内容。此外,还将食品安全知识有机渗透到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化学》等学科之中,有关课程标准中都涉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学习内容。《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体育与健康》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不吃不洁、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有无胀包或破损;不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不采摘、不食用不认识的野果、野菜和蘑菇;了解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常见食品;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等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等。初中《生物》在“生物圈中的人”的“人的食物来源于环境”中,要求通过调查当地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实例,关注食品安全。高中《生物》在“生物技术实践”的“生物技术在食品加工中的应用”中,要求测定食品加工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讨论与此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初中《化学》在“化学与社会发展”的“化学物质与健康”中,要求知道某些物质(如一氧化碳、甲醛、黄曲霉素等)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认识掌握化学知识能帮助人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可供选择的学习情景素材包括婴儿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有关误用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被污染或变质的食物对人体的危害。高中《化学》在“化学物质与健康”中要求学生探索有关误用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如食盐和工业用盐的误用),了解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我国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在《化学与生活》的“化学与健康”主题中,要求知道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的组成、性质和作用。依据以上各学科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对有关食品安全教育的学习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化和生活化,努力将食品安全教育与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件相联系,努力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近两年来,教育部在中国教育报开设主办营养和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栏,解读学校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宣传各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新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利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举办了青少年食品卫生与营养健康知识网上有奖问答活动。同时,组织专家在部分地区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专家讲座、主题展板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营养和食品安全意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针对学生群体,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如2014年6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育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举行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开展了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其中针对青少年人群,开展的食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群体的欢迎。据初步统计,全国共有67万名监管及宣传工作人员、7500多名专家学者参与宣传周活动,2200多万名食品从业者、青少年学生、媒体工作者接受了专门的法律、诚信、科普宣传教育。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有关部门举办了“食品安全校园行”系列活动,分别深入云南鲁甸县第二中学、西安市莲湖区郝家巷小学、榆林市第九小学、四川郫县唐昌镇竹瓦小学和陕西省宝鸡高新第一中学,通过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现场竞赛答题、食品安全科普漫画创作大赛等方式,向青少年学生、教职人员及学生家长传递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升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青少年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此外,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鼓励各地食药局根据实际,会同教育部门编印食品安全书籍、视频素材等科普资料,为中小学提供辅助读物,并利用六一等时间节点,向学生发放,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学生版)》,以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卡通图画、专家提醒的形式,讲解了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学生日常饮食用药注意事项,有很强的可读性和针对性。中宣部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正面宣传,稳妥做好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论引导,特别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结合食品安全周、食品安全校园行等重要活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宣传。

  四、结合安全检查和专项督导,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切实落实

  一是明确将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学校安全纳入教育督导事项。2012年发布的《教育督导条例》明确规定要对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情况等事项实施教育督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开展安全检查。近几年,教育部在安全检查中将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内容之一。2013年、2014年结合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实落实。

  三是组织开展开学专项督导。如今年3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各地自查抽查的基础上,创新督导形式,首次采取省级交叉督导,对全国32个省份(含兵团)大中小学的开学条件保障、安全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导,实地检查各级各类学校512所。督导重点包括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8-9月,拟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联合公安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交叉检查,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督导检查重点,督促各地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四是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今年6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9个专项督导组对河北等18个省(区、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紧紧围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学校供餐、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学生营养教育等6个方面19项内容。此次督导还首次邀请部分关心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参加,既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又让他们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总体来看,近几年学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有了明显改观,但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科学素质和媒介素养教育,开展食品科普志愿者和“食品安全小卫士活动”,举办有奖竞赛、演讲征文、展览咨询、创意征集等主题实践活动,并形成长期固定的活动品牌。发动各地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畅通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基层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遴选优质的食品药品企业、科技馆、博物馆、科研院校等机构,培育形成一批食品药品科普示范基地,并定期组织中小学生进行参观学习,推动常态化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进入学生课余生活。中宣部将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协调新闻媒体继续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报道。一是加大学校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各地有关部门和院校大力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建设的举措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学校食品安全的信心。二是在大中小学中做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促进广大师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广大师生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是稳妥把握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要求新闻媒体正确、科学、依法、建设性开展监督,同时把好关、把好度,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事业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论坛、食品安全校园行等重要活动,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题宣传,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五是切实加强媒体管理,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报道,要求媒体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新闻采编规定,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杜绝虚假新闻和不实报道。教育部将进一步督促各地落实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修订《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推动各地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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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育 部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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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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