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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45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5〕第180号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中小学生体育课时,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了新的规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落实《决定》精神,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学生的体质健康。

  一、全面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近年来,教育部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通过各项措施的推进与树立科学的成才观、育人观和生活观,大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切实保证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课时。高等本科学校必须为一、二年级学生开设不少于144课时的必修课,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和研究生开设选修课;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开设不少于108课时。鼓励和支持学校为学生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的做法。中小学校要上好毕业年级体育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消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体育锻炼时间和空间。二是建立宣传体育工作经验的长效机制。积极通过中央和地方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新的政策,大力宣传和推进各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同时,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有所提高的省、市、县,以及大中小学校进行全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学校体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化评价体制改革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深化评价体制改革,2010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应将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

  为了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全面监测,教育部从2007年起就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也对实施此项工作明确提出了新的要求。截止2014年,全国90%以上的学校施行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实现了上报。各地和各校也通过测试结果的反馈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大中小学生也能更好的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状况,并指导自己科学针对性的锻炼。今后,教育部将坚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推行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建设。

  同时,教育部近年来也强化了相关的督导工作。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近年来印发的《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三、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要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制订和实施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要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使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和评价体制改革,改变教育模式和导向,帮助学生形成终生锻炼的习惯。一是研究制订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实施意见、大中小学体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学生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和高等教育体育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一步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通过体育学习后应该达到的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对学生体育学习质量的评价,提升体育教学质量。二是充分利用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完善体育课程监测评价方案,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把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对地方、学校的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监测来促进教学质量的改革。目前,全国学校体育的改革不断推进,各地也创新教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生终生参与体育活动的习惯日益养成。

  四、加强条件保障工作

  2008年教育部制订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提出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经过体育专业学习或培训,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每学年接受继续教育应不少于48个学时。2013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对教师的专业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教育部将研究制订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引导高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培养好职前体育教师。同时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各地学校为体育教师建立符合体育课程特点的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定办法,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建设水平。

  针对当前学校的场地设施仍不能完全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锻炼的现状,教育部近年来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了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目前,已经通过“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积极推进学校的场地设施新建和改造。同时,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找准学校体育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确定发展目标,逐年分解落实任务,以县为单位编制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和加强基础条件保障建设水平。各地要按照《标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学校体育教学的需要。

  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是强国强教、利国利民的大事。下一步,我们将多渠道,多方面不断努力,在政策上不断加强引导,全方位强化和推进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全面推进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促进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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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育 部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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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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