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110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戏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做了系统部署,对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了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我部认真贯彻国办《通知》和《意见》的要求,在加强戏曲教育方面主要有以下举措:
一、在美育课程建设中予以融入
贯彻《通知》和《意见》要求,我们将在美育课程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对戏曲的普及教育。学校美育课程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等教学模块。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戏曲、书法、篆刻、剪纸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形成本地本校的特色和传统。
普通高校面向非艺术类专业的大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包括《戏曲鉴赏》课程,并计入学分。教育部引导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包括中国戏曲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课程。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的“质量工程”中,重点支持建设“戏曲评弹鉴赏”“戏曲表演”“戏曲表演剧目”“戏曲主修剧目”等一批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精品课程。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戏曲进校园活动
一是在高雅艺术进校园项目中增加戏曲内容。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在国家和地方优秀艺术院团赴学校的演出中持续安排京剧、昆曲、豫剧、黄梅戏、川剧、秦腔、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传统文化艺术经典剧(曲)目。十年来,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节目已占总演出剧目的80%以上。同时,在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的专题讲座中安排了中国画、书法、篆刻、民间工艺、民族音乐、民族民间舞蹈和戏曲等相关内容。今后将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进一步加大戏曲传承普及的力度。二是在在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搭建平台,专设戏剧戏曲项目,加强戏剧、戏曲的展示交流,以展演带动各校学生戏曲社团的建设。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戏曲得到了学生的喜爱与追捧。目前大中小学校的学生戏曲社团数量大幅度增加,许多学校还在对外人文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是在中小学建设一批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目前已建499所,设立京剧、吕剧、豫剧、采茶戏等戏曲项目,在高校建设一批中华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目前已建15个,有京昆、汉剧、秦腔等艺术项目,大力传播戏曲文化。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将加大戏曲艺术普及的力度,把戏曲艺术的普及与学生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使之成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有效途径。
三、推动专业建设,培养戏曲文化艺术传承者
教育部修订并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艺术学从文学学科门类中独立成为单独的学科门类,下设戏剧学等33个本科专业,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专门人才的培养。结合师范院校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民族文化传承教育教学内容。近年来,遴选确定了首批100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其中包含22个戏曲表演示范专业点,涵盖京剧、晋剧、越剧、评弹等多种民族文化技艺,涉及18个省市自治区。下一步,教育部将适时修订相关专业目录和专业教学标准,加强职业院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支持戏曲职业院校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合作。通过以上措施,培养更多的戏曲艺术人才与戏曲文化艺术传承者。
教育部门联合和依托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选派优秀戏曲艺术工作者积极参文艺支教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戏曲兼职艺术教师,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聘请戏曲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鼓励专业戏曲院校在中小学校建立对口支持的基地。
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教育部将在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中予以考虑,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育部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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