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326号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国务院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推动‘戏曲进课堂’落到实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做了系统部署。《通知》对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大中小学应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戏曲。严把到学校演出和向学生推荐的戏曲剧目的内容质量关。鼓励学校建设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鼓励中小学与本地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鼓励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大力改进美育教育教学、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保障学校美育健康发展等几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校美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意见》专门对加强戏曲普及教育提出了要求。《意见》指出,学校美育课程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普通高校要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要实施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戏曲、书法、篆刻、剪纸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形成本地本校的特色和传统。
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校美育,重视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近年来,学校美育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出发点,以艺术教育为基本途径,努力遵循美育教育教学的规律和特点,构建了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形成了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学校美育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不断创新美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学校美育呈现出新的面貌。
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国办《通知》和《意见》要求,加强政策引领,进一步加强戏曲普及教育,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做出努力。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教育部将在贯彻落实中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育部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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