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180号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高校艺术教育软硬件条件,普遍提高广大青年文化艺术素质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大力改进美育教育教学、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保障学校美育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举措。总体目标: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二、推进高校美育课程建设
为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普通高等学校应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的教学计划之中,专科参照执行。普通高校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目前许多高校开设了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办《意见》要求,加快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制定符合高校艺术专业特点的教育教学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三、搭建开放的大学生艺术实践平台
2006年以来,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每年联合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坚持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已经成为引领青年学子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组织国家级和优秀地方院团赴高校演出优秀剧目,举办专家讲座,支持高校学生艺术团赴学校和社区演出,支持大学生走进剧院和美术馆等,活动每年覆盖1000余所高校,受益学生每年约100万人次。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改进组织方式,继续鼓励和支持专业文艺团体、非专业的高水平文艺社团有计划地赴高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专家讲学团开设专题美育讲座,扩大普及对象,让更多的学生从中受益。进一步办好三年一届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鼓励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和工作坊,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
四、整合丰富的艺术教育资源
教育部门联合和依托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选派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参与文艺支教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有效利用艺术专业场馆资源,各类艺术展演场馆、艺术专业博物馆,积极为学校美育服务。积极探索组建美育教学联盟、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
五、加大对美育投入的力度
国办《意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满足美育发展基本需求,建立学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各地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高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各地筹措和利用社会资金对农村中小学校美育走教教师给予专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尽快补齐学校美育的短板。
您的相关建议我们将在贯彻国办《意见》中予以考虑,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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