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5号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艺术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部,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精神,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梳理政策需求,系统总结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研制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5年9月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正式印发。
一、长远规划学校美育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大力改进美育教育教学、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保障学校美育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举措。
美育的发展规划是: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贯彻《意见》精神,美育实施内容纳入教育部“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化美育综合改革,启动教育部与省、区、市“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签署工作,以省为单位确定推进美育综合改革时间表与路线图。
二、切实把握好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在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关注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美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互动互联,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
三、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
贯彻实施《意见》,高度重视美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是科学定位美育课程目标。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重视美育基础知识学习,增强课程的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二是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职业院校要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
普通高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普通高校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
四、搭建开放的学生艺术实践平台
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每年联合组织开展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坚持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已经成为引领青年学子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改进组织方式, 扩大普及对象,让更多的学生从中受益。进一步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鼓励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和工作坊,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在中小学校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努力实现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
五、整合丰富的艺术教育资源
教育部门联合和依托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选派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参与文艺支教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专业艺术院校积极在中小学校建立对口支持的基地。有效利用艺术专业场馆资源,各类艺术展演场馆、艺术专业博物馆,积极为学校美育服务。学校美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美育学习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美育资源的全覆盖。规范社会艺术考级市场,强化社会文化环境治理,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育人作用,转变艺术学习的技术化和功利化倾向,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
六、规范学校美育督导评价机制
2016年开始,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工作,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实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工作,编制年度报告。
下一步,我们将在贯彻《意见》中考虑您的建议,共同推进美育进一步发展,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育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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