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3858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20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视力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生视力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就业,而且还会影响到国家人才培养的质量。教育部一直十分重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通过开展近视眼防控宣传教育、建立学生视力保护工作责任机制、建立视力监测制度等举措,全方位推进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

  一、积极开展学生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1.明确要求。2008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规定,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知识和技能,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对学校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出要求,并明确了《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如: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包括读书写字身体要坐正,做到“三个一”);选择良好的用眼视觉环境(读书写字、看电视、操作电脑的视觉环境要求);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包括连续近距离用眼时间、看电视或操作电脑时间不能过长,应控制在40-50分钟,课间休息时应到教室外活动或凭窗远眺或闭目养神);坚持做眼保健操;保证睡眠;均衡营养(包括不挑食、不偏食,均衡饮食,保证营养全面,多吃蔬菜瓜果,常吃胡萝卜、菠菜、动物肝脏、杏、枇杷等富含维生素A食品等);加强锻炼;定期检查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等。同时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教育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读、写姿势;每学期至少利用一次家长会或其他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近视眼的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注意控制学生在家用电脑、看电视时间,保证必要的睡眠时间;学生视力有变化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近宣传教育。一是将防近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板报、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知识和技能。二是通过组织全国性活动,推进学生防近工作,如2009年教育部利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举办“全国青少年爱眼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2012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学生视力大家谈”征文活动,收到了很好的防近宣传效果,2016年组织开展了“保护眼睛,从小抓起”专题宣传活动。三是每年6月6日,教育部与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全国“爱眼日”大型宣传活动。如: 2016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爱眼护眼“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期主题板报,一次主题讲座,一篇主题作文,一场眼保健操或正确坐姿评比,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强化学生爱眼、护眼意识,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四是向全国中小学校特别是西部农村学校配发眼保健操挂图(光盘)、视力表及相关近视眼防控宣传材料,推进学校近视眼防控宣传教育。

  二、建立学生视力保护工作机制

  1.教育部2008年印发了《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方案》以及《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明确了学校各部门、班主任、科任教师在防近工作的职责,提出了具体防控要求,如要求学校建立眼保健操制度和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2008年,教育部还联合财政部、卫生部共同印发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与黑板配备等进行规定。

  2.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将“增强学生身体素质,降低学生近视率”作为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具体要求包括:确保学生每天锻炼l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定期开展学生体检或体质健康检测,重点监测学生的视力等,及时向家长反馈。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保障室内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达到规定标准,端正学生坐姿,做好眼保健操,降低学生近视率。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实施,在全国东中西部选取8个市县作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试验区。各试验区在实施方案中均将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为督促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连续两年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督促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三、将视力检查纳入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

  2008年,教育部与原卫生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对健康体检基本要求、健康体检项目、健康体检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视力检查是健康体检项目之一。具体要求包括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应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既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推进有关文件的落实,通过开展各种层面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懂得爱眼、用眼、护眼的重要,增强学生视力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眼保健知识水平和眼保健能力。同时,将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改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

  感谢您对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育部

  2016年9月18日

收藏
(责任编辑:忠建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