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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784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54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急救知识技能普及列入基础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答复如下:

  在学校开展急救知识的培训,对提高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教育部对此项工作已经在学校健康教育中做出统筹安排。

  一、将急救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和学生军训内容

  2008年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规定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五个领域,其中一个领域是“安全应急与避险”,其中包括发生紧急情况,会拨打求助电话;基本急救知识内容〔如简便止血方法(指压法、加压包扎法);中暑的预防和处理;溺水的应急处理;骨折简易应急处理知识(固定、搬运)等〕。目前,正在修订的《普通高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已将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院前急救技能作为大学生健康教育重要内容纳入其中,要求学校通过多渠道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2013年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军事课教学与素质教育相融合的改革试点,其中包括通过组织野外生存、规避灾害、防空逃生、自救互救等课目训练,改革创新学生军事训练的路径。

  二、将急救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相关课程中

  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科学等课程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年龄特点,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安全急救能力,提出了循序渐进的要求。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熟悉一些简单的紧急求助方法。如:掌握简便的止血方法;学会一些运动损伤及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与简易处理方法;掌握溺水的应急处理方法等。《义务教育初中科学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学习:触电、溺水、异物堵塞气管、蛇虫咬伤等急救的基本方法。高中阶段对学生急救能力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要求学生“了解并学会常用的救生方法,如人工呼吸等”。

  三、开展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为提高高校救护师资水平,推动高校学生救护知识培训工作,教育部2011年举办了两期高校现场急救骨干培训班,140所高校卫生保健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有关应急救护培训的要求,2012年和2013年教育部体卫艺司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联合组织举办了两期高校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师资培训班,对120余名高校有关人员进行了应急救护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教育部门也积极开展“应急救护进校园”活动,如2014年浙江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学校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护进校园”工作作出了部署。

  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做工作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贯重视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相关政策的宣传。鼓励指导中央三台开办《健康之路》《中华医药》《养生有道》《养生大讲堂》等栏目,鼓励指导北京卫视开办《养生堂》《我是大医生》等名牌栏目,坚持贴近生活、为观众服务、以人为本的原则,普及养生健康类知识及疾病预防和紧急抢救知识。积极组织引导报刊出版单位安排专版、设置专栏,宣传报道各类突发事故的急救理念、急救常识、急救技能等基本急救知识,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时的自救互救能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学校急救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非常感谢你们的建议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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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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