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384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在校大学生体质健康的提案”收悉,经商体育总局现答复如下:
高校体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学生健康成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这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印发以来,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做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教育部按照《决定》部署要求,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重要地位
教育部始终重视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的监测评价工作。《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05〕4号)提出要充分认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应把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指标,把体育工作的质量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指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要认真落实包括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内的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各项措施。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要求各地高校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完善工作条件,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测试成绩向学生反馈,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形成本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制度,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年级学生测试成绩及格率须达95%以上。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将体质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与体育活动等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进一步强调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建立科学的专项督察、抽查、公告制度和行政问责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体育专项检查,建立约谈有关主管负责人的机制。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高校进一步规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过程,并督促各地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同志和政府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不断推动地方和学校领导重视学校体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05〕4号)提出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学校领导班子要把体育工作真正摆上学校的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提出各高等学校要设置体育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干部、教师和工作人员,并赋予其统筹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管理职能。实行学校领导分管负责制(或体育工作委员会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体育工作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学校各有关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合理分工,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提出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各地要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今后,我们将加大力度,督促高校按照上述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履行高校的主体责任。
三、加大对高校体育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提出要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力度。要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2014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要求健全学校体育保障机制,学校体育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并与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同步增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中明确提出要切实增加学校体育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保障体育工作的经费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创新工作模式,鼓励高校盘活场地设施,进一步扩大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数量和质量,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更好条件。
四、支持高校体育社团建设与活动开展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支持高等学校对于学生体育社团的建设,重视体育社团在学生参与体育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提出要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要求高等学校成立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采取鼓励和支持措施定期开展活动,形成良好的校园体育传统和特色。以此保障学校体育课外活动时间,解决校内外体育社团建设薄弱,校园体育文化、社会服务功能单一问题。此外,我部还会同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以及全国学联等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学生体育社团的支持建设。《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3〕10号)明确提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用于全民健身的彩票公益金中要安排传统项目学校专项经费,确保传统项目学校在传统项目课余训练、竞赛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费需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传统项目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和传统项目普及活动的需要,把所需的体育经费列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中,保证按有关要求开展学校体育活动、传统项目普及、训练和竞赛工作。2016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作为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高校整体工作中。强调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团委划拨社团工作专项经费,为学生社团提供师资、活动场地、器材、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使学生社团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
在教育部的积极倡导下,各高校积极创新,发挥体育社团作用,着力推动阳光体育运动。浙江大学建立体育教师联系学生体育社团和院系制度,为每个学生体育社团、每个院系配备一位体育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开展体育锻炼和竞赛活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为每个注册体育类学生社团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并给予专门经费资助。今后我们将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于学生体育社团的扶持力度,完善体育社团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体育社团在高校体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健全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提出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全面加强学生的体质监测工作。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等文件,对相关政策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和研判机制。同时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标准在分值、标准上将更具引导性和科学性。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其实施情况作为构建学校体育评价机制的重要基础,提高测试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鼓励各地运用现代化手段对体育课质量进行监测、监控或公示体育课开展情况。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教育部加大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推进工作。一是不断加强体质监测过程的规范管理,从2013年起我部选派32所高校对全国大中小学进行了抽查测试,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功能,提高体质监测过程的规范性。二是针对体质监测中的特殊群体对象,适当调整体质健康达标标准,避免一刀切。通过多渠道、多方面的不断努力,在政策上不断加强引导,全方位地强化和推进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全面推进高校学生体质测试工作,促进高校学生的体质健康。
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是强国强教、利国利民的大事。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从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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