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196号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学校体育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落实《决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中国特色学校体育发展格局”的工作目标。为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教育部从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加强督导评估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
一、强化学校体育顶层设计,增强体育教学的重视程度
强化学校体育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健康中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不断将学校体育纳入各项工作体系。2014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健全了学校体育的评价机制。2017年印发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号),明确了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将学校体育全面纳入学校的整体评价体系中。目前,关于学生的体质健康指标已经纳入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和文明城市的评选体系。
同时,教育部也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多渠道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不断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学校体育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地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不断推动地方和学校重视学校体育工作。
二、积极推进体育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评价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了“不断加强评价监测改革,促进学校体育健康发展”“完善考试评价办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体育课程考核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等要求。
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确保体育课时。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二是以校园足球的发展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教育部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让更多青少年体验足球生活、热爱足球运动、享受足球快乐。以普及校园足球示范带动校园田径、篮球、排球等其它体育运动项目发展,不断形成良好的学校体育文化氛围。三是全面推进和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教育部坚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启动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学业水平考试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全面推行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在高校招生录取时,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目前各地全面实施中考体育,清华大学等高校也已经在高考、自主招生考试中积极纳入学生体质测试的内容。
三、多措并举,提高体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为了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业务能力,《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利用现有政策和渠道,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办好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培养合格体育教师。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实施体育教师全员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重点加强中西部乡村教师培训,提升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水平”。
为此,教育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基层通过多种形式配备和充实体育教师。鼓励各地设立每年新招聘教师中体育教师的招聘比例,核定教师编制时向体育教师倾斜,特别是向中西部边远地区倾斜,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积极利用好“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师范生实习支教等系列政策。研究出台“兼职体育教师管理办法”,鼓励退役运动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全面提升兼职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水平。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近5年教育部通过国培计划培训国家级骨干教师1万多名,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10多万名。2016年通过校园足球项目已分别培训4700多名中小学体育教师、4700多名中小学校长、1000名升级培训骨干教师、1000名优秀教练员、200名裁判员和退役运动员、200名体育教研员以及120名培训管理人员,共计1.6万余人。今后将进一步通过篮球、排球、足球等项目的改革推进,加大对体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力度。
四、加强督导检查,完善体育评估机制
为了保证学校体育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到实处,教育部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明确要求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建立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和行政问责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2017年印发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号)明确提出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学校体育督导评估机制,每2-3年开展一次学校体育专项督导评估。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全面的督导评估工作,各中小学校做好自查工作。按照该文件要求,“统筹与管理、教学与锻炼、条件与保障、评价与考试、体质与健康”等方面的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察将步入常态化的轨道。
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是强国强教、利国利民的大事。下一步,我们将多渠道,多方面不断努力,在政策上不断加强引导,全方位强化和推进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全面推进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促进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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