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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520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401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小学生午餐健康及营养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工作,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教育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工作,通过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开展人员培训与宣传、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一、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一)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一是2002年教育部与原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卫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以及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与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目前,教育部正根据2015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规定》进行修订,特别就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管理、学生集体用餐订购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2012年教育部等十五个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食品采购”环节规范流程,并要求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2015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前工作中的有关突出问题,从切实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加强供应商资质考核评价、强化对投标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等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2016年教育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特别强调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实行监管全覆盖,并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除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外,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同年,还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申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

  (二)将食品安全统筹纳入学校管理内容。2006年,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10部委联合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其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指出: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等。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食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普及疾病预防、饮食卫生常识以及生长发育和青春期保健知识”“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将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确保职责到位检查到位,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二、开展培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管理水平

  (一)在学校安全及有关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2015年3月26日,教育部在京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各地各校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如:加强与综合治理、公安、建设、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推行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落实中小学营养餐校长教师陪餐、食品留样、公开公示制度,严防食品安全问题。2017年5月2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召开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二)加强培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管理水平。2006年教育部专门制订印发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目标、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2012年,教育部联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范》(教学片),并将该片放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网站、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供各地学校下载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2013年,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发了《电子营养师》软件系统并提供免费下载,同时指导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下发了系列图书,包括《健康校园》《初中生营养知识问答》《食育》《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农村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手册》等,印发了营养宣传张贴画及折页。近年来,教育部每年还通过会议、培训班、集中调研等形式,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培训。此外,还多次举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培训班,将膳食营养、食品安全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有效提高了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对营养配餐、食品安全的认知和管理水平。

  三、严格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统筹纳入各地新学期开学检查及学校安全检查内容。每年在各地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由教育部党组成员带队重点督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叉督查的方式,对全国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等进行实地督查。二是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对部分地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如2016年12月-2017年1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赴河北、山东等10个省、20个地级市开展联合督查,现场检查47家中小学食堂、近100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推动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实落实,全力保障学生入校就餐安全。三是将食品安全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每年对试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督导结果予以通报。四是将食品安全在内的学校安全纳入教育督导检查。2012年国务院发布《教育督导条例》,明确规定要对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情况等事项实施教育督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总体来看,近几年学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有了明显改观,但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夯实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基础,建立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各级政府根据区域划分成立统一的配餐中心,保证师生在第一时间吃到热乎可口的饭菜”的建议,教育部将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密切配合,以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和正在修订、即将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依据,在工作中进行认真调研,并适时推广。

  感谢您对中小学生营养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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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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