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76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保障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重视中小学安全工作,十分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和健康。2002年,教育部印发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2008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对推进落实校方责任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明确了学校体育运动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责任,为学校和体育工作者“松绑”,使他们放开手脚,按要求开展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等体育活动。同时也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学校体育运动各环节风险防控提供了基本遵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强调,“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鼓励各地政府试点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特别强调要“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落实。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教育保险市场秩序,确保学生和学校的正当权益,有效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率。一是进一步推进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目前,教育部正考虑制订《学校安全条例》,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将支持保险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有关学校体育伤害处理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健全学校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学生平安保险”和其他专门的体育险种,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处理和赔付,完善学校体育运动的风险管理和转移,降低经济损失,化解矛盾和纠纷,解决学生和师生的后顾之忧,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二是教育部已委托有关单位成立了校方责任险改革课题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风险类型、风险来源,梳理各地经验和做法,提出完善校方责任险政策建议,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部门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合理转移和有效化解学校安全管理风险,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三是加大媒体的正面宣传力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的培训工作,遵循新闻伦理和采编规范,不断提高职业素养,提升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报道水平和引导能力。指导各级新闻出版广电媒体做好日常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好此类事件报道的时度效,让社会和家长更多地了解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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