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368号(教育类0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303号

  您提出的“关于教育改革中注重女学生体育工作的提案”收悉,经商体育总局,现答复如下:

  学校体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7号文件”),作出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大部署,动员全党全社会重视学校体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中央7号文件”颁布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体育工作做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将紧密围绕《意见》提出的要求,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大力推进体育教育教学改革

  近年来,教育部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以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学生运动技能形成、有利于学生锻炼习惯养成、有利于学生体质健康增强为宗旨,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体育运动技能学习规律,着力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不断强化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确保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提高体育课程的教学质量。

  教育部鼓励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开发和创新体育课程资源,增强体育教学的吸引力。体育教学要突出学生基本运动技能和专项技能的学习,特别是根据女生的身心特点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教会她们运动技能、健康知识、预防伤病和保护帮助等知识,熟练掌握1-2项专项运动技能,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课程体系,不断培养和提高女生参与锻炼的兴趣。

  二、整合各方资源,丰富学校体育教学内容

  《意见》提出要“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广泛合作,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目前,教育部即将会同中国足协组织开展“2017年国际足联Live Your Goals活动”,旨在通过退役知名女足运动员深入校园开展足球趣味活动,鼓励广大女生积极参与足球运动、享受足球快乐,吸引更多女生投身足球运动。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体育总局充分考虑女生的身心特点设计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等传统体育项目的不同锻炼形式。同时,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将瑜伽、健美操等女生喜闻乐见的体育锻炼项目引入到校园第二课堂建设,并与体育课教学相衔接,实施课程化管理。

  三、改革完善体育教学评价体制,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地要根据实际,科学确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2010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应将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2017年,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管理办法》,督促各地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四、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工作,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各地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教育部也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鼓励和支持学校为学生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的做法。中小学校要上好毕业年级体育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消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时间,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2014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了全覆盖的规划和要求。

  为了确保学校体育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近年来印发的《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挂牌督办”制度,定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切实保证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等专项督查,促进了各地、各校学校体育工作的落实。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和女学生体质健康的支持和关心。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25日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