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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291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39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彝族聚居区推广彝绣技艺,培训彝绣能人,以技艺扶贫带动彝族妇女就业实施脱贫奔康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彝绣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以课堂教学为基础,以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传承基地和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为载体,以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平台,切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纳入课程教学。基础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是必修课程,各中小学校根据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艺术课程标准,在艺术课程教学中融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相关内容。《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在“课程基本理念”中要求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热爱祖国优秀文化传统”,在“课程目标”中要求学生“珍视优秀的民族、民间美术与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在“课程内容”中要求中小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高等教育阶段,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普通高校面向非艺术类专业的大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均要求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内容,依托本校相关学科优势和当地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优势,加强美育教学。

  二是纳入传承学校、传承基地和农村实验县建设。从2010年起,教育部分两批在全国建设了1500所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传承项目包括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民间歌舞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占比近55%。从2013年起,教育部在全国31个省(区、市)建设了126个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各实验县将农村学校艺术教育与富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机结合,积极创新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2018-2020年,教育部计划在全国高校建设100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支持高校围绕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等传统文化项目建设基地,在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

  三是纳入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教育部在每三年举办一届的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进一步加大传统文化艺术比重,专设中小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大学生艺术创新工作坊,展示刺绣、剪纸、皮影、版画等各种民族工艺在校园的传承实践成果。不断完善展演活动“三阶段”推进机制,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全国中小学校参与面达到80%,全国高校参与面达到90%。从2017年起,教育部在全国大中小学组织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集中展示各地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成果。

  关于您提出的“让彝族刺绣技艺进入校园,培养学生的刺绣传承技能”的建议,教育部支持和鼓励四川、云南等彝族聚居地区,推动彝绣等传统文化艺术走进校园,走进课堂。一是畅通彝绣进校园通道。2017年,四川省教育厅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经过遴选,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推荐了适合学生学习传承的非遗项目242项,编号为100的“小凉山彝族刺绣”名列其中,作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进校园、进课堂、进课外活动”。从2013年起,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作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将彝族民间手工刺绣、彝族民间舞蹈等内容有机融入该县中小学艺术课堂教学,开展了丰富的彝绣传承实践活动,形成“一校一品”的局面。二是畅通彝绣传承人担任学校美育兼职教师通道。为解决美育教师特别是承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教学的教师短缺问题,教育部2017年出台了《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体艺〔2017〕7号),根据管理办法,支持和鼓励各地各校聘请包括彝绣在内的非遗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美育教师,指导学校师生学习彝绣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三是搭建彝绣传承创新平台。2016年教育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的相关要求,四川省教育厅在全省广泛开展了“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创建活动,为传承和弘扬彝绣等当地优秀文化艺术搭建传承创新平台。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高校传承基地创建和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中,进一步加大对彝绣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相关地区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彝绣的研习、推广和传承实践活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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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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