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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701号(教育类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85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每天户外运动2小时”纳入中小学教育管理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落实《决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学校体育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中国特色学校体育发展格局”的工作目标。教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一、加强学校体育制度顶层设计, 明确中小学生体育运动要求

  强化学校体育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不断将学校体育纳入各项工作体系。2014年,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健全了学校体育的评价机制。2015年,印发了《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校园足球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制定推动校园足球具体措施和相关扶持政策。

  一是从行政法规上对学生锻炼时间做了规定。《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二是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对学生的锻炼时间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等,都明确提出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保证课程时间,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锻炼指导,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等要求。

  三是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和教师要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用眼疲劳。

  尽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教育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逐步建立并完善户外运动评估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和确保学生的锻炼时间。

  四是建设高质量的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根据学生年龄、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科学确定新时代学校体育的教学内容与方式,教会运动技能,教授健康知识和技能;建设科学的训练体系,课课练、天天练,促使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每个学生学会并掌握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经常参与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员参与,自成体系,班班有队,周周有赛,让绝大多数学生参与到校园体育竞赛中。同时,以校园足球的改革发展为先导,不断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把在足球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形成的模式尽快推广到篮球、排球、冰雪运动、武术、网球等项目上,建立健全各个运动项目教学指南、教学大纲,制作教学视频,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场地设施的改造力度,推动各地培育和发展“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特色,全面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

  二、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督导考核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了“不断加强评价监测改革,促进学校体育健康发展”“完善考试评价办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体育课程考核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等要求。

  一是确保体育课时。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

  二是完善督导考核体系。制定了《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把每天一小时作为重要的督导指标。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将学校体育全面纳入学校的整体评价体系中。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推动各地体育工作落到实处,并适时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是强国强教、利国利民的大事。下一步,教育部将多渠道、多方面不断努力,在政策上不断加强引导,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全方位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全面推进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促进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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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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