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12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无烟校园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培养青少年健康意识、帮助青少年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十分重视青少年控烟教育,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工作。
一、对学校控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0年,教育部联合原卫生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控烟职责;加强宣传,健全制度,努力创建无烟学校;加强督导检查,努力实现无烟学校工作目标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了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要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和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校园主要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等具体要求。同时,制订了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无烟学校参考标准。2014年,专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从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再次提出控烟工作要求,特别强调中小学校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进行查处通报;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等。此外,教育部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对中小学生提出了“不吸烟”的要求;在2015年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提出了中小学生不吸烟不喝酒的要求。
二、积极开展青少年控烟宣传教育
一是教育部将控烟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控烟教育,具体为:“水平二”(小学3-4年级),了解烟草中含有多种有害于健康的物质,避免被动吸烟。“水平三”(小学5-6年级),了解吸烟和被动吸烟会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多种疾病;不吸烟、不饮酒;树立吸烟有害健康的意识。“水平四”(初中7-9年级),掌握拒绝吸烟、饮酒的技巧等。同时还将控烟教育纳入《体育与健康》《生物》《科学》等有关课程中,具体内容包括:烟草中含有多种有害于健康的物质,避免被动吸烟;吸烟和被动吸烟会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多种疾病;拒绝吸烟的技巧等。
二是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近年来,教育部通过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开展以青少年控烟为主题的电脑制作活动,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动画、动漫形式宣传控烟知识,推进各地学校控烟工作,推动儿童青少年积极主动参与到控烟行动当中。另外,教育部还多次将控烟主题纳入学校健康教育教学活动评比中,以此提升教师的健康教育教学能力。各地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控烟工作,并坚持把对学生进行控烟教育作为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三、支持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开展学校无烟环境情况调查
近年来,教育部每年都积极支持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开展全国高校无烟环境创建情况调查,重点了解高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学校控烟文件情况,对高校无烟环境进行评估,以探寻和总结无烟环境创建成效。调查方式为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在全国高校开展无烟环境情况暗访调查。该项工作对推进高等院校无烟环境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因多种原因,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或学校的控烟工作离国家的规定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学校控烟工作措施。
感谢你们对学校控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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