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25号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强壮少年行动计划’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与强壮成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决策,动员全党全社会重视学校体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了新的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进一步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教育部紧密围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要求,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通过各项措施的推进与树立科学的成才观、育人观和生活观,大力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一、加强顶层设计,重视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
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制定相关政策,强调体育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意义。2016年4月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及具体的任务分工,对新时期的学校体育工作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补短板”工程。提出“到2020年,各地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中国特色学校体育发展格局”。通过不断努力,完善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学校体育各项工作。
二、发挥学校优势作用,推进学校体育教育改革
一是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二是深化课程改革,强调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以学生的体质健康提升为目的,积极研究制定大中小学体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学生运动技能等级标准,进一步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通过体育学习后应该达到的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对学生体育学习质量的评价,提升体育教学质量。三是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课时。高等本科学校必须为一、二年级学生开设不少于144课时的必修课,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和研究生开设选修课;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开设不少于108课时。鼓励和支持学校为学生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的做法。
三、强化督导检查,不断完善体育评估机制建设
一是教育部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24号),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挂牌督办”制度。不断建立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施一票否决。2017年印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号),明确提出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学校体育督导评估机制;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全面的督导评估工作,各中小学校做好自查工作。其中“统筹与管理、教学与锻炼、条件与保障、评价与考试、体质与健康”都是督察工作的重点内容。二是教育部不断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全面监测。从2007年起,教育部就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07〕8号)。2014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5号)《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教体艺〔2014〕3号)等三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考试制度改革,系统设计和整体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指导各地加强对学生体育学习质量的评价,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同时开展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完善体育课程监测评价方案,每两年组织一次监测,加强对体育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以此引导学校提高体育课程实施质量,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各地和各校也通过测试结果的反馈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大中小学生也能更好的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状况,并指导自己科学针对性的锻炼。三是教育部坚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推行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建设,不断促进青少年体魄强健、健康成长。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各地和学校实际,以激励学生体育锻炼和增强学生体质为目标,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评价机制,在测试项目选择性、测试主体多元化、测试结果应用性等方面深入探索,指导各地和学校科学评价学校体育。
四、动员各方力量,塑造青少年健全人格和良好品格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育人活动,保证学生在强健体魄的同时强健心灵。组织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日、重要纪念日和主题教育日,开展主题校(班)会、团(队)会,通过报告会、讲故事,晨会、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多种途径,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向上、健康成长。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角色扮演、游戏辅导、专题讲座等形式做好预防网络游戏沉迷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灵活多样、以学生体验为主的生命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对生命教育的体悟。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础一〔2015〕10号)、《关于将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妇字〔2011〕2号)、《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对家庭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举办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和科学教育理念,推广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将生命教育融入家庭教育内容,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发挥各地各校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等作用,密切家校合作,强化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注重学生品德培养和人格养成,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三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工作。在体育教育方面注重建立宣传体育工作经验宣传的长效机制。积极通过中央和地方媒体大力宣传和推进各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学校体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在精神文明教育方面,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角色扮演、游戏辅导、专题讲座等形式做好预防网络游戏沉迷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学生社团、研学实践等多种载体,加强生命教育,塑造青少年更高层次的精神和人格追求。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开学第一课”“最美孝心少年”“最野假期”“极速少年”等节目,努力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宣传形式,展现青少年强健体魄、积极锻炼、阳光向上、自自强不息的正能量主题故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实现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今后,我们将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作,积极做好基础教育课程设计,一方面积极推动学校体育教育发展,培养青少年科学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抓好实践育人,努力塑造青少年健全人格和良好品格,注重青少年从身心两方面健康发展,强壮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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