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建议〔2020〕216号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学生视力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
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关系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头连着党中央、国务院,一头连着亿万家庭和孩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立足职能、多方联动、精准施策,着力呵护好孩子的眼睛,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贡献力量,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重要支撑。
一、加强近视监测与干预。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学生近视和健康影响因素专项监测,掌握各省份儿童青少年近视状况,作为评议地方政府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以高发地区和低年龄段学生为重点,以增加日间户外活动、科学使用电子产品等为主要措施,指导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联合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确保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学校要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家长要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使近视程度加重。学生要强化健康意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二、加强体育锻炼。教育部推动地方和学校严格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校内体育活动,引导督促学生每天放学后进行1—2小时户外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指导家长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要求中小学校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优化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切实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要求,创新形式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家校协同营造良好体育学习氛围。
三、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30条),结合深化教育改革,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等减负措施,从源头上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其中要求学校依照课标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24个省份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化中高考命题改革和招生入学改革,注重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减轻过重学业负担。
四、改善视觉环境。教育部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中,明确校舍采光、照明技术规定和要求。鼓励学校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对近4万家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开展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抽检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等达标情况,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责令不达标学校进行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将存在问题学校通报当地教育部门。
五、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教育部明确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控制学生使用时长,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家长陪伴孩子时要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学生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学生居家学习实际,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信息化支持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统筹部署,科学有序实施线上教学,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和设施,指导家长督促儿童青少年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控电子游戏时长,注意用眼卫生。对小学一二年级主要实行居家生活指导,小学三至六年级每次线上教学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中学生控制在25—30分钟,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上的所有课程每节课时长15—20分钟,在醒目位置设置温馨提示,提醒学生控制在线学习时间。发布给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学习生活的建议,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保护视力和身体健康。
六、深化宣传教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全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例会平台,传达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精神和进行相关工作部署,指导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我国在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音视频APP等新媒体手段,普及中小学生视力保护等卫生健康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支持相关题材节目和纪录片制作播出。《养生堂》《我是大医生》《生命缘》《急诊室故事》等电视栏目,《人世间》等纪录片,对普及传播卫生健康知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教育部把近视防控作为“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开展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组建由85名专家组成的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累计宣讲1300余场次。要求学校加强卫生与健康教育,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发布《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倡导家长尽好监护人职责,严控儿童青少年电子游戏时长,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引导孩子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发表家庭教育指导文章,倡导家长尽好监护人职责,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形成家长、学校防控近视合力。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设近视防控专题网页,发布地方和学校典型经验和视力保护系列科普作品。在发布的《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学校文明卫生、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倡导》中,强调儿童青少年要掌握爱眼护眼常识,学会识别不良用眼环境,主动选择有益眼健康的环境。制作《新型冠状病毒眼科防护全指导》等百余个近视防控新媒体科普素材,宣传疫情期间眼健康防控。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加强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提醒做好疫情期间近视防控工作。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需要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和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教育部高度重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将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建议,与有关部门一起,持续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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