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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97号建议的答复

教体艺建议〔2020〕58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在小学阶段普及游泳教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体育总局,现答复如下:

  游泳运动是深受大众喜爱的健身运动,作为青少年防溺水的重要生存技能,每个学生都应该掌握。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联合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通过以下方式有序开展小学阶段游泳教学普及工作。

  一是明确提出工作要求。近年来,教育部多次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2020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印发《关于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集中组织暑期“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上一堂防溺水专题课,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要求;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建一个学生相互提醒机制,及时制止私自违规下水和到危险水域冒险等行为;搞一次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及时发现和整治隐患,设置防护设施,强化日常巡查;努力开设游泳课教会学生游泳技能,基本掌握自救自护方法。通过校内校外并举,教育防护并重,严管监督并行,有效减少学生溺水事件发生。《通知》同时强调,“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将纳入2020年度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源头防范,尽最大努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二是纳入学科课程普及内容。教育部将包含普及游泳技能在内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科课程标准中,鼓励学校结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开发中小学安全教育校本课程,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3—4年级学生学习掌握“游泳安全知识”,初中阶段学生学会“溺水的应急处理”;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要求3—4年级学生“基本掌握体育活动中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知识,消除体育活动中安全隐患的方法等知识”。基础教育阶段的《品德与生活》《科学》《生物》等课程标准中也结合学科特点,纳入了游泳相关知识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内容。

  三是积极推动场馆和师资配备。据国家体育总局数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游泳场所有约15000个,游泳池馆建设分布差异较大,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富裕的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地区的游泳池馆较少。为解决这一难题,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游泳协会在18个省(区、市)开展了拼装式游泳池设备进社区(乡镇)、进学校的惠民示范项目,部分解决了示范地区群众游泳困难的问题,得到社会和示范地区群众的欢迎。此外,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自2006年开始推行,截至2019年底,共有95857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会同国家体育总局持续面向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骨干教师开展游泳专项培训,进一步夯实教师教学能力。

  四是地方多措并举开展试点。近年来,部分省(区、市)相继制定了有关普及中小学生游泳知识技能教育相关政策,并列入政府资金支持计划,由地方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推进实施。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大力推动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要求从2020年开始,各地从四年级开始开展游泳教育教学。《计划》要求各地市加大游泳师资培训力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游泳师资培训班,培养游泳专(兼)职教师。要求各地通过新(改)建游泳池或协调利用体育部门、住宅小区等社会游泳场地等方式,使每县(区)至少拥有2~3个可供教学训练使用的游泳池(馆)。对游泳场地不足的情况,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在校外开展游泳教学和训练。《计划》同时要求各普通高校积极在场地、师资等方面协助驻地附近中小学校开展游泳教育教学。海南省自2017年出台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后,以布置暑假作业为契机,在全省各市县推动游泳课普及。截至2020年6月,全省已有22.6万名中小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参与游泳培训。其中21.1万人通过达标考核测试,达标率超过93%。同时,选定20所游泳教育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将优质游泳教育模式在全省普及推广。

  五是推广游泳锻炼等级达标认定。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项目设置方面采用达时项目和达距项目两种,在义务教育阶段分设五个等级标准。包括一级(金海豚)、二级(银海豚)、三级(粉海豚)、四级(绿海豚)、五级(蓝海豚)。目前,已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的中、小学校游泳课中推广。此外,2017年,教育部会同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出台《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组建全国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研制组,编制出版了《青少年游泳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与测试办法》,目前也在部分省市推广运用。

  六是以赛事活动促进游泳项目普及。国家体育总局积极举办各级各类青少年游泳赛事活动。包括全国青少年游泳冬夏令营、全国青少年U系列游泳比赛和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等,为全国中小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赛事活动机会,同时也鼓励优秀社会力量承办上述赛事活动。赛事期间,既有基本的竞赛活动,也有青少年游泳训练和救生技能讲座,为在青少年中普及游泳项目的知识和技能、建立青少年游泳项目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出了良好的崇尚游泳运动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在小学阶段普及游泳教学工作方面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力量,构建包含游泳知识技能和防溺水在内的公共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促进在校学生生存技能的提高。二是积极会同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游泳教练资质认证工作。抓好《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在保证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等方面下功夫,统筹整合资源,多措并举配齐配好体育教师队伍。鼓励退役运动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全面提升兼职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水平。三是抓好《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各类体育场馆,特别是游泳场馆向学生开放。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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