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提案〔2020〕274号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好儿童青少年视力,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
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关系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头连着党中央、国务院,一头连着亿万家庭和孩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两年来,教育部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精准施策,着力呵护好孩子的眼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取得新的重要阶段性进展,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贡献力量,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重要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函》,会同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建立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商请科技部、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民政部、中科院等6个部门加入,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由9个部门增至15个部门,强化对综合防控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重大调研和督促检查等事项。
二、落实督导考核。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314号),对近4万家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开展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责令不达标学校进行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将存在问题学校通报当地教育部门。2020年8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办法》,其中要评议考核省级人民政府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等基础设施保障情况。教育部把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近视率等,作为评估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县的重要内容。
三、改善视觉环境。教育部安排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专项经费,支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有关工作,支持各地改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按相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药械设备和相关监测检查设备,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指导督促各地改善教学设施条件,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鼓励学校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四、加强体育锻炼。教育部推动地方和学校严格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校内体育活动,引导督促学生每天放学后进行1—2小时户外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指导家长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要求中小学校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优化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切实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要求,创新形式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家校协同营造良好体育学习氛围。
五、明确标准规范。教育部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中,明确校舍采光、照明技术规定和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动组织编制视力保护相关国家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对学校的教学环境、教具用具、教育过程、视力检查和健康管理,以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出了具体要求,保护儿童青少年用眼健康。推动相关部门加快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推动组织编制《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视力保护国家标准,增强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能力。
六、推动学科支撑。教育部支持有关高校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在有关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相关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北京大学、四川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高校在医学技术、临床医学、中医学等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眼视光学、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中医眼科学等二级学科。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等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南开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等高校增设眼视光医学专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安徽医科大学等高校增设眼视光学专业,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高校增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设置高职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点和中职眼视光与配镜、营养与保健等相关专业点。
七、强化队伍建设。教育部发布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等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将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医学专业、南京医科大学眼视光学专业认定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能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区分职业属性、岗位要求、学科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实施分类评价。高校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参加高校自主开展的职称评审。要求学校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八、深化宣传教育。教育部把近视防控作为“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开展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发布《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倡导家长尽好监护人职责,严控儿童青少年电子游戏时长,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引导孩子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组织专家发表家庭教育指导文章,倡导家长尽好监护人职责,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形成家长、学校防控近视合力。组建由85名专家组成的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累计宣讲1300余场次。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设近视防控专题网页,发布地方和学校典型经验和视力保护系列科普作品。
教育部制作《新型冠状病毒眼科防护全指导》等百余个近视防控新媒体科普素材,宣传疫情期间眼健康防控。在教育部发布的《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学校文明卫生、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倡导》中,强调儿童青少年要掌握爱眼护眼常识,学会识别不良用眼环境,主动选择有益眼健康的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发布2个版本《儿童青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近视预防指引》,印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指导做好疫情期间近视防控。通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加强疫情期间近视防控知识宣传。
九、开展视力监测。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学生近视和健康影响因素专项监测,掌握各省份儿童青少年近视状况。以高发地区和低年龄段学生为重点,以增加日间户外活动、科学使用电子产品等为主要措施,指导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综合干预。推动各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确保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教育部要求学校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需要全社会达成高度共识,明确完备的制度设计、行动框架和落实步骤。教育部高度重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将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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